江西省黎川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用户单位委托,就其所需的室外全彩LED电子显示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名称:室外全彩LED电子显示屏
编号:GFZFCG 2009—J04
二、项目执行标准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单位的产品的生产及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系供应商的需获得生产厂家授权;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万元以上、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人的授权书均在有效期内(开标时必需提供原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具有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及应有3C\ISO9001\CE\EIL和高新企业证书(开标时必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具备较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销售业绩;
5、投标人必须具备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并提供成功项目业绩合同叁份;
6、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条款。
三、报名、标书发放时间:2009年9月 4日至9月10日(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00时,节假日照常上班)
四、投标人领取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质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以及上述投标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公司单位介绍信,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及身份证。
3、报名人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及领取标书地点:黎川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地 址黎川县建设路47号黎川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
1、联系人:高先生 邓先生
联系电话:13879458111 13979492396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保证金应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存入方式缴纳的保证金(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在2009年9月11日北京时间9:00前到达我中心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户名:黎川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抚州市分行黎川分理处。银行帐号:1511203509200065994
3、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 11 日上午9:30时
六、开标时间:2009年9月 11 日上午9:30时
七、开标地点:黎川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00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