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6/2014-00569
发文机关: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4-01-18 11:51:38
关于周广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黎干发〔2014〕1号
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党委,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接抚干发〔2013〕263号、抚干发〔2014〕4号文,市委决定:
周广明同志任中共黎川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挂职两年)。
中共黎川县委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