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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42/2014-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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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14-09-21 11:17:59

黎川县林业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4- 09- 21 11: 17 浏览次数:

黎川县林业局

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要点

 

2013年,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县广大林业干部职工以党的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为方向、以迎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为动力,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狠抓林政管理、全面落实森林防火等各项工作,全年林业各项指标均按计划完成,为全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营林工作。以“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活动为核心,以林业重点项目为依托,以鼓励社会造林为基础,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全力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全县造林绿化进展良好,造林树种多、面积大、成活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被评为省“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创建先进县。

1、出色完成营造林任务

全县完成造林绿化任务3.46万亩,其中山上造林3.13万亩,山下造林0.33万亩,占省下达计划的113.8%,占市下达任务的106.8%,其中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0.5万亩,社会造林2.63万亩,补植补造0.067万亩。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配套建设面积0.9万亩;实施造林补贴试点面积1.16万亩、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面积0.6万亩,低产油茶林改造0.04万亩,毛竹低改0.7万亩;育苗面积280公顷,总苗产量510万株。

2、“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成效

一是森林城市创建工程。重点高标准新建了福银高速收费站出入口1公里、黎泰公路出入口1公里、日上大道、新城大道等路段的绿化,建设面积934.9亩;新增森林小区及单位庭院绿地面积114亩;新建工业园区陶瓷园的绿化面积186亩;新增了百福森林公园、新丰体育公园、新城森林公园及黎川县博物馆旁道路绿化等167.2亩。二是森林乡村创建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打造了日峰镇永兴桥、梅岭村;德胜镇东山村等森林村庄25个,建设面积360.5亩。其中日峰镇永兴桥村2013年被评为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十大模式(生态保护型)之一。三是通道绿化提升工程。重点打造了高速公路黎川互通A、B、C、D四大区的绿化,栽植湿地松(二年生)大苗、红叶石楠树等1.3万株,消灭了高速公路、省道两侧“露白”裸露地块,提升了乡村公路黎樟线公路两侧的绿化水平,栽植了湿地松、杜英等苗木3.2万株;全线补植了福银高速、黎樟线、厚莲线两侧绿化杨树带,补植折合面积668.2亩。四是绿道建设工程。自行设计打造了绿道都市型绿道6条,分别为百福公园登山道2.1公里、新城森林公园登山道2.3公里、新丰体育公园登山道2.1公里、陶瓷大道休闲道1公里、五一森林公园登山道3.1公里、五一湖公园休闲道2.1公里;郊野型绿道日峰镇永兴桥森林村庄休闲道绿化0.5公里。五是生态富民产业工程。新增花卉苗木基地0.8万亩,其中香榧、香樟等0.4万亩,芳香樟0.4万亩;油茶造林0.03万亩,毛竹低产林改造5.6万亩,其中低产林改造5.0万亩,建成毛竹丰产高效示范基地0.6万亩;林下经济栽植蜜桔0.4万亩,白茶0.2万亩,药用经济林0.01万亩。县政府落实了香榧、白茶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二)林政管理工作

1、林木采伐计划执行情况。2013年,省林业厅批准我县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合计9098立方米,蓄积13997立方米。由于今年继续实施封山育林,全面禁止商品性林木采伐,截止到11月30日止,全县除符合特殊采伐条件山场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计6278.6立方米,蓄积9653.3立方米,其中:杉木3015.6立方米,蓄积4308立方米;松木774立方米,蓄积1191立方米;杂木2189立方米,蓄积3648立方米。

2、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管理。严格按照《江西省木竹加工许可证管理规定》办理,全县经市林业局年检通过木竹经营企业5家、木竹加工企业27家,均办理了木竹加工许可证。27家木竹加工企业只有13家通过市局年检;其余14家通过整改符合年检条件,也已通过市局年检。严厉打击无证加工行为,对境内偶尔出现的无证加工企业,由辖区工作站与辖区林业派出所联合给予严厉打击,全县没有出现无证加工企业,木竹经营加工企业均能做到合法经营。

3、野生动植物管理保护。根据省市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范围内非法猎捕、贩卖、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检查了县城3个农贸市场和15个乡镇农贸市场以及县城乡镇餐馆、酒店共326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9家;收缴野生动物活体16只,其中:野兔11只,野猪1只,环颈雉1只,竹鼠3只;死体16只,其中:黄麂5只,野兔9只,野猪2只,为加强野生动物消费终端管理,对收缴的活体野生动物全部予以放生,死体全部运到边远山区实施深坑掩埋。同时积极培育繁殖野生动植物资源,2013年度新增1家野生植物经营许可企业,3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目前我县共有野生动物繁殖驯养企业10家,野生植物经营企业9家,所有企业正稳步地向前发展。

4.林政执法工作。坚持依法治林,严打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和林业工作站、检查站的职能作用,整合林业行政执法力量,适时开展林业严打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了对零星盗伐、贩运木材的打击,有力的维护了林区资源的安全和治安的稳定。全年森林公安局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58起,其中立森林刑事案件26起,林业行政案件28起,治安案件4起。查破各类森林案件56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24起,林业行政案件28起,治安案件4起。共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2人次,林政处罚41人,取保候审8人,未处理8人。收缴木材60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木竹检查站主动出击,采取突击检查、流动巡查,结合蹲点守候,全年共查处林政案件共40余起,没收木材及柴火280余立方米,毛竹3000余根,挽回经济损失40万余元。林业工作站进一步加大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在重点林区、乡村所在地共计张贴林业保护宣传标语126张;实施林业行政处罚8起,简易处罚多起;按规定依法移送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案件9起,全年罚没收入40万元。

5.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对全县范围内的松林进行了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总普查面积46万亩,普查面达100%;严密监控并及时除治了厚莲公路四处路段的加拿大一枝黄花,有效控制了其蔓延。加强“森林城乡、绿色通道”杨树病虫害监测防治,在6月底至7月中旬向通道绿化管护者发放了10瓶蛀干药剂和4万瓶毒签,有效控制了杨树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全年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0.1009万亩,其中松针褐斑病0.03万亩、杨树病害0.0045万亩, 杨树蛀干害虫0.0039万亩、黄脊竹蝗0.02万亩、马尾松毛虫0.0225万亩、华竹毒蛾0.02万亩、松褐天牛有零星发生,其它病虫害未见明显发生,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的准确率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防控指标以内。

6、林地公益林管理工作。全年共完成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办证41起,面积3280.4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083.75万元,其中:永久性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办证31起、面积2980.1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976.5127万元;临时性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办证10起、面积300.3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07.2373万元。完成2013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个人部分的发放面积182865.5亩,其中:国家生态公益林158180.9亩,省级生态公益林24684.6亩。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下,组织了30多名技术人员分赴各乡(镇)场,逐小班逐地块对2012年1月1日以来征占用林地检查进行自查,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华东规划设计院对我县林地资源管理工作的检查。

7、森林资源监测工作。全面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挂库、落界和文本编制工作,并通过省厅专家评审。对全县10立方米以上的采伐设计书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审核设计书84份,进一步规范了森林采伐作业设计行为。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要求,组织全面开展林地年度变更暨森林资源补充调查,查清区域内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的现状,掌握消长变化,把区域内森林资源现状数据由2009年更新到2013年,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森林分类经营、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等需要,截止12月16日已完成外业调查面积345800亩。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核查7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7起。

(四)森林防火工作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乡(镇、场)全力配合,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在市森林防火责任目标年度考核中获得二等奖。我县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评为“2013年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 继续落实了县级领导、指挥部成员及林业局班子成员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头的三级行政领导包片负责制,切实做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继续抓好了商品林火灾保险工作,2013年全县158万亩商品林由政府统一投保,全县商品林火灾保险覆盖率达100%。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由县防火办组织高标准打造了黎樟公路宏村境内5公里生物防火林带样板示范建设。

(五)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

1、林权档案管理情况。依据《黎川县林业产权制度主体改革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继续深入开展对林改确权中发生的错误、漏登现象的纠错工作,在纠错工作中不断规范林权登记、打证、发证、建档工作,认真做好林改宣传报道工作,耐心解答林改的相关政策、规定和问题,今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询430余次,共输机打证685宗地,涉及面积15856亩。

2、林权流转工作情况。严格按照《黎川县森林资源流转工作流程》有关要求开展林权流转工作,共办理林权流转面积8936.9亩,流转宗地数共计384宗,流转金额为383.3万元。通过林权流转,搞活了我县林业资源,实现了社会各界投资林业、发展林业的愿望;同时盘活了林区的交通、经济,带动了林农增收致富。

3、林权抵押贷款情况。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我中心开展了5笔抵押贷款业务,进行抵押贷款的面积共为12185亩,抵押宗地80宗,贷款金额1185万元。其中速生丰产林基地站抵押面积6807.28亩,抵押宗地66宗,贷款金额700万元;鑫海林产有限公司抵押面积4017亩,抵押宗地8宗,贷款金额300万元;农户抵押面积1360亩、抵押宗地6宗、贷款金额185万元。林权抵押贷款为林农发展生产,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保障。

(六)林业技术推广工作

完成了竹腔施肥任务0.9万亩,主要安排在湖坊、德胜等10个乡(镇、场),通过举办了竹腔施肥培训班,邀请省林科院专家授课,使实施户全面掌握了竹腔施肥技术,达到了预期效果。同时组织林业科技人员深入农户、山头地块,积极为“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提供苗木栽植及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导,把林业科学技术运用到实际生产中,使苗木成活率得到显著提高。

(七)林业项目利用外资工作

2013年,我县实施的林业利用外资项目有两个,即日本政府贷款江西造林项目和欧洲投资银行贷款生物质能源林(油茶)示范项目。根据市、县财政的要求,按照贷款项目实施主体转贷合同相关条款,及时计提和收缴实施主体本息。并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监测预防工作。在不同季节及时发出通知,实施主体要注意并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及防洪防旱等预防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及早处理,使灾害损失降到最小。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到实施主体中进行技术指导工作,并发放技术资料,解决实施主体的技术疑难问题。三是加强跟踪服务工作。督促实施主体搞好林木的抚育间伐工作,使项目建成效,降低项目还贷风险。同时,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2013年申报并获得批复的项目有:现代农业油茶产业示范项目、竹类特色产业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八)招商引资和争项目争资金工作

我局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通过多方努力,今年新引进项目1个,由抚州客商罗铭在县工业园区成立黎川县广缘实业有限公司,投资金额800万元,今年完成投资400万元。同时,不断地督促近三年来的引资项目扩大再生产,其中:黎川天香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新进资金6000万元;榧森源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新进资金36000万元,我局分享比例35%。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全年共争取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造林补贴试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成品油价格补贴等项目资金10个,总计项目资金2917.444万元。为我局林业工作顺利开展和林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九)信访维稳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服务于林业建设的大局,以“为党和政府分忧,替人民群众解愁”为己任,通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程序,抓好疑难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解决了一批重点信访问题。山纠办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60余人次,做到热心接待、有访必答、有信必复、转办有着落、件件有落实,共调处案件22起;指导乡镇调处案件34起。局领导从大局出发,以和谐稳定为重点,高度重视职工的切身利益,积极与社保、劳动人事等部门沟通协调,将苗圃66名职工全部纳入社保,并为42名退休职工解决了社保,解决了退休职工的养老问题,确保了林业系统的和谐稳定。

(十)严格执行“三公”消费有关规定

我局加强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外出“三公消费”监督管理、建立了“节约消费、支出合理、控制有力、监督有效、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黎川县林业局机关“三公”消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一是推行公务接待公开透明。明确了凡在县内需要公务接待的,统一由局办公室安排,在定点饮食店用餐,由办公室指定的公务卡进行刷卡支付,实行一次一结。二是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局机关6部公务小车、一辆林地执法和一辆森林防火运兵车用油实行统一管理,局机关设立一个总油卡,下设7个分卡,由每辆车司机保管,车辆维修定点在“丰达、天诚”二个点维修,每次维修需报局办公室,核实后方可维修。维修费用统一由办公室指定公务卡刷卡支付。三是规范公务用品等公务消费。办公用品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到定点商店进行采购,实行月结制。

我局做到机关环境整洁,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一定的资金添置了电脑、空调、取暖器等办公设备和工作学习用品,为全局干部职工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支持新农村建设、关心下一代、民兵预备役、工会、共青团、妇女、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在往年的基础上有了新的进步。

综上所述,我局2013年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封山育林后林业规费收入减少,资金缺口矛盾突出,林业部门内部运转困难;二是山林权属矛盾和纠纷较多,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山林纠纷呈高发态势,影响了林区和谐稳定;三是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各种破坏林地资源,偷伐、贩运林木案件时有发生,林政案件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四是国有场圃改革面临困难的,国有林场历史遗留问题多,改革工作还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五是林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且高层次人才、复合型人才匮乏,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滞后,制约林业经济发展。

二、2014年工作要点

(一)加快启动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为响应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善我县国有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我县申报2013年度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576套(其中维修加固44套,异地新建532套),并获得上级批复,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开工建设。下一步将争取县政府支持,加大力度,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商议,尽快解决建房用地,协调各项规费优惠以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启动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

(二)全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根据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修改完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下一步,县国有林场改革办将按照省国有林场改革办提出的初审意见,对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进行完善修改,并报省国有林场改革办批复,力争获得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顺利完成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为今后我县林业更好更快发展奠定基础。

(三)继续加强林政资源管理。一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针对国家林业局华东院林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林地保护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坚决实行一事一批,尤其是对县重点建设工程和民生工程等,除了要落实专人,提前介入,通过向省厅、市局领导主动汇报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外;还要采取精心组织资料,实行蹲点守候,跟踪报批等手段,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办好用地手续。从而在根本上维护好我县的用地秩序,做到既严格管理,又做到依法行政。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严格执行林地审批限额规定。二是全面推进封山育林。封山育林关键在基层,要充分发挥各乡(镇、场)、村委会两级干部的作用,履行好工作职责,积极宣传封山育林,及时制止乱砍滥伐林木、无证采伐、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向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等部门举报。县林业局将整合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封山育林取得实效。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多年来没有出现较大面积森林病虫害一起。今后还要继续加强松材线虫病、加拿大一枝黄花、毛竹蝗虫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现疫情,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防止疫情扩散造成严重后果。四是继续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尽管我县近几年来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但森林防火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特别是近几年来极端干旱天气频发,森林防火工作总体形势非常严峻。下一步,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督查,消除火灾隐患;制定完善各项应急措施,确保有备无患;严肃工作纪律,保障领导到位、信息畅通。

(四)全力抓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紧紧围绕“两个增长”的目标和“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生态黎川”的要求来开展工作。以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为基础,以大力实施“六大绿化工程”为内容(山上绿化工程、通道绿化工程、城市绿化工程、村庄绿化工程、园区绿化工程、单位绿化工程),全面开展创建“森林黎川”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森林十创”和“森林城乡、绿色通道”活动,打造一批优质的森林公园、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街道、森林社区、森林园区、森林小区、森林校园、森林单位、森林营区,不断优化人们的宜居环境,提高人们生活幸福感,为建设殷实文明和谐的幸福抚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加强管理,确保竹类特色产业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等顺利实施。我县申报的竹类特色产业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等已获得批复。下一步,我县将聘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施工作业设计,确保实施方案明确的实施内容得以实施;并对施工单位加强技术培训,以提高项目实施的整体水平,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施工作业设计进行培育管护,确保技术措施到位,并安排技术人员对实施主体施工进行现场指导、监督。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实行工程报账制,先施工,后报账,对财政扶持资金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所拨付的专项资金将用于本项目建设上,不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扶持资金。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推动我县林业产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六)认真组织实施省级“森林城市”和日峰山省级森林公园创建工程。我县省级森林城市和日峰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总体规划已经通过专家评审,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总体规划和有关专家意见及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统筹安排,科学有序推进,力争使我县城市绿化品味得到进一步提高,群众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七)积极组织申报“中国野生香榧之乡”,推进香榧产业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对岩泉国家森林公园野生古香榧群落的保护,扩大黎川野生香榧在国内、国际知名度,推动黎川香榧基地建设,带动黎川香榧产业发展,带动林农增收致富,我局将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组织申报“中国野生香榧之乡”,力争今年获得批复。落实县委、县政府做大做强香榧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县政府与浙江冠军集团签定的合作协议,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林地流转、林权变更等服务工作。

(八)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全面规范地开展林权确认、林权登记等配套服务;引导林农依法、科学、合理流转,完善有关流转机制,进一步健全森林资源评估体系,引导森林资源有偿流转;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继续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政策;着手建立林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办证、查询、流转及变更登记,提升林权管理科技化水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排查调处、化解山林纠纷案件,努力探索调解山林纠纷新思路、新办法,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九)创新管理机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针对新形势下林业建设的实际,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黎川县委办公室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报人事、编制部门批准,招录优秀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山纠办、林业技术推广站、营林股、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林业工作站等部门,优化后备人才队伍结构。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林业自身队伍建设,加强林业干部队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快林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强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一系列规定,结合部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机关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为抓手,以勤政廉洁、工作高效、优化服务环境为目标,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力求机关作风建设明显进步,干部职工素质进一步提高。

 

 

 

黎川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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