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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依法放生一只野生猕猴

发布日期: 2015-07-25 12:35 浏览次数:

  7月20日,县森林公安接到日峰镇五一村一名群众电话,称一只猴子闯入自家,不知该怎么处理。县森林公安当即联合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赶到报警群众家中,发现闯入民宅的是一只野生猕猴,已被群众控制。经检查鉴定,确认该猕猴健康状态良好,于是将其带到我县泉森林公园依法进行了放生。据了解,猕猴广泛分布于我国华南、华东、华北等多个地区,属我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杨瑞波)

来源: 黎川县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