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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新消费 我做主”活动

发布日期: 2016-03-17 10:53 浏览次数: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黎川县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20多个部门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主题,积极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消费维权、宣传咨询等活动,保障消费者权益。
   县人民银行工作人员:每个金融机构网点取出来的钱,只要过它的点钞机,都会记录它的冠字号出来,所以我们现在人民银行主要宣传冠字号码记录,不管哪个金融机构网点取出来的钱,都有冠字号码的记录,如果你认为这张钱是假的,可以到人民银行投诉、鉴定。
   活动现场设置了消费咨询投诉、消费知识指导、商品鉴别服务、展板展示教育等专区。群众问的仔细,执法人员讲解的认真,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教市民辨别真假商品等,都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民:现在参加这个活动,我看他(工作人员)讲了一下,假钱是怎么辨认,现在就知道了怎么辨别了。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多份,广泛传播了和谐消费理念,帮助广大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讲解了有关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权益受到侵害后的解决办法及程序,活动的开展,受到市民一致好评。

来源: 黎川县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