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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32/2016-01180

    发文机关: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6-03-30 11:11:11

关于印发《严肃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 03- 30 11: 11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严肃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严肃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中共宏村镇纪委

2016年3月30日

 

 

 

严肃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切实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通过集中开展“六个一批”专项工作,即:全面排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厉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严肃问责一批履责不力干部,深入开展一批警示教育活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等工作,坚决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为实现“四个黎川”建设提供良好的整治生态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内容

主要围绕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四风”突出问题和腐败现象,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重点整治和查处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具体为: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

(二)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问题。在集体“三资”管理,农村低保、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社会保障方面优厚亲属、办事不公、虚报冒领等问题。

(三)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违纪问题。在扶贫移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拆迁等方面弄虚作假、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

(四)窗口行业的违纪问题。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利用办证、建房、入学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方面吃拿卡要、小鬼难缠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

(五)换届中的违纪问题。换届中的买官要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干扰换届选举等问题。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镇党委、纪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做好自查。

三、工作步骤和要求

1.安排部署阶段。把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专项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2.线索排查阶段。各村(居)要对本辖区内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并通过走访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上报镇纪委、镇纪委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在每月2号前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排查统计表》报送县纪委信访室。

3.查处案件阶段。镇纪委对收集到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认真甄别梳理,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进行处置,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结果。对问题突出,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将上交县纪委处理。镇纪委对已办结的信访案件及时填写《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查处统计表》,并在每月2号前报送县纪委信访室。

4.通报典型案例。镇纪委将及时传达县纪委办公室每月集中通报曝光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教育作用。

5.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开展“纪律讲堂”、编发典型案例、制作宣传图册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

6.建章长效机制。对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案件,进行总结分析,通过个案剖析,分析案发的特点规律,梳理出体制机制和管理上薄弱环节以及带有共性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从而有效防范和减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压力传导。镇纪委及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把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镇纪委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及典型案例。

(二)加强督促指导。镇纪委将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问题线索排查情况,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三)从严监督执纪。严格执行“四种形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纪律审查,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把专项工作宣传到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中,充分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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