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05/2017-02072
发文机关: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7-04-03 16:12:42
关于2017年贫困村财政扶贫资金整村推进(村庄整治建设)项目计划的批复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赣财扶指〔2016)25号)要求,通过对各乡(镇)申报的2017年贫困村扶持项目计划的审查,经研究同意各乡(镇)扶持项目计划。请各乡(镇)接到通知后,认真按照《江西省贫困村整村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尽快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乡(镇)不得擅自改变资金和项目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项目的,必须报请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审批。
黎川县扶贫和移民局
黎川县财政局
201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