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29/2018-01854
发文机关: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8-03-02 11:26:51
华山镇2018 “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关于印发《华山镇2018
“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提高扑火应急处置效率,确保春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根据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部署,我镇制定了《黎川县华山镇春节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明确了2018年2月15日至2018年2月21日日期间的应急响应措施。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尽快制定好各村(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华山镇2018年春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提高扑火应急处置效率,确保2018年春节全镇森林防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18年2月15日至2018年2月21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加强森林火险形式会商,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警报.
2、林区保持不定时监测,遇到情况及时汇报。
3、对国家和省通报的热点,必须由镇分管林业领导带队和各村、林场负责人进行实地核查,并在2小时内及时反馈县防火办。
(二)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野外用火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野外用火(已经审批的炼山也不能在2月15号至2月21号期间实施用火)。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所有护林员、巡山员等要合理安排节假日,做到节假日期间有人在岗巡查;各村、林场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
4、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春节节期间上坟等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
5、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镇带班领导每天16:30前向县防火办报告值班情况,遇有火灾随时立即报告。
(三)应急准备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督查组对各村组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了春节节期间的森林防火专项预案,充实物资,集中待命,确保扑火需要。各村、林场应制定相关预案,并报镇防火办备案。
3、村、林场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开机。严格执行24小时有领导带班制度。村、林场必须安排1名领导和1名干部值班。
4、镇半专业队全面进入高度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
5、村、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火灾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迟报火灾,贻误扑火时机。每天下午16:00前向镇防火办报告,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
三、森林火灾处置机构
成立2个工作组:
1、综合调度组
镇每天由1名带班领导、两名干部,24小时值班,,负责对全镇森林火情进行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及时了解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进展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发生森林火灾后,村、林场必须立即报告镇防火办,镇防火办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要求村、林场值班每小时报送一次火情。
2、火场指导组
对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威胁居民区、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火场指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协助和指导地方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
火场指导一组:
组长:杨振贤 邓兵
成员:任剑峰 杨方迪 邓国文 汪小平
火场指导二组:
组长:胡建辉 杨小森
成员:刘辰晨 刘建成 胡春水
火场指导组携带超短波应急通信设备,及时将火场扑救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根据火场态势和扑救进展情况,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增加派往火场的带队领导和工作人员。调派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应急扑火队等力量到达火场进行增援扑救,必要时期要向县防火专业扑火队申请支援。
3、扑火原则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调派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应急扑火队等力量到达火场进行扑救,需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或其它乡(镇)扑火队增援扑救的,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主要领导或包片、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靠前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在扑火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保护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居民点、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立足于“快、狠”,快速出击,一次性调足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3、在扑火战术上,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结合,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等多种战术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应急扑火队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任务到人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后勤保障、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责任制。
四、扑火力量的组成
1、扑火力量的组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火灾发生的镇半专业扑火队及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一梯队,以火灾发生乡镇的其余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二梯队。
2、县内跨乡镇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
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情判断由火灾发生地的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可直接调动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扑救及调动火灾发生地周边的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扑救。
五、扑火力量调动程序及有关要求
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必须由镇政府组织镇半专业扑火队、扑火应急队及当地群众扑救,主要领导亲自到现场指挥,同时要向县防火办报告。要严格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如遇以下森林火灾,则由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专业队扑救。并将情况上报到市防火办。1、跨县(区)、乡镇场行政界线的火灾;2、发生在国有林场及连片森林面积在3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3、2个小时未扑灭的森林火灾;4、危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二是制定火灾处理方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镇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火场指挥扑救,采取“立即先控制火源,再有效扑灭”的措施,组织有效扑救,同时将起火时间、地点、原因、火势状况、火场周围的森林及交通条件、已经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在半小时内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随时保持密切联系。当火灾较大难以控制时,要按照《黎川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火灾扑救程序进行处理。当明火扑灭后,当地政府应组织人员进行火场清理,并留有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六、从严查处,依法追究火灾责任
火灾扑灭后,由防火办、森林公安局和当地政府对火灾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将火灾肇事人、起火原因、火灾面积及森林损失情况一一查清,对火灾肇事者进行经济处罚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责任人要按照《黎川县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