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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烧田埂草引发森林火灾被刑事拘留

发布日期: 2018-03-29 16:03 浏览次数:

    3月23日下午2时许,熊村镇下街村69岁村民江某某在田里开荒时,抱着侥幸心理焚烧田埂草。由于当天风高物燥,火势蔓延上山,引发森林火灾。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过火山场面积36.9亩,全部为有林地。案发当天,江某某主动到熊村派出所投案自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江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 江某某:我因为烧茅草着火,烧到人家的山。广大群众要小心别学我,我真后悔。

    农村山林失火犯罪案件频频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村民防火意识不强,对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麻痹大意和过于自信。林业部门警示,在农业生产当中,不要随意用火,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烧田埂、烧杂草、乱扔烟头等,一旦引发森林火灾,既对我们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也给家庭带来伤害。林业部门同时提醒,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尤为重要,广大群众要提高防火意识,文明祭祀,避免发 生山火事故。

    县林业局防火办主任 冯杰:广大市民和农民朋友,清明将至,现阶段处于森林火灾高发期,请大家做到文明祭祀,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如有引发森林火灾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来源: 黎川县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