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黎川县东南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项目第二次环境信息公告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江西黎川县东南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江西黎川县东南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黎川县日峰镇瓷城三路旁,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55′31.23343″,北纬27°16′11.37404″。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3750m3/d,二期建设规模3750m3/d。污水处理厂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调节池+细格栅+混凝沉淀+A2O+二沉池+消毒”的处理工艺。建设综合楼、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高效沉淀池、A2O池、二沉池和污泥处置等构筑物。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本次环评工作针对建设项目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分析和评价区域环境现状,分析营运期的污染源特征,预测该项目对区域水、气、声等环境要素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完善建设方案和环保措施的建议和必须达到的环保要求,使项目建设生产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保障区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本公示公布时同时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一),供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公众也可在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天宁东路707号查阅纸质报告书。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拟建项目不利影响的公众以及有关单位、专家。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专家和个人对拟建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二)后,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或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邮箱。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江西黎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抚州市黎川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邹主任 联系电话:13879456339
邮 箱:150586124@qq.com
环评单位:江西夏氏春秋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湾里区天宁东路707号
联 系 人:夏工 联系电话:15797712832
邮 箱:10554224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