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7/2019-04749
发文机关: 黎川县扶贫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9-03-21
关于印发黎川县2019年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黎农字〔201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黎川县2019年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黎川县农业农村局 黎川县扶贫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
黎川县2019年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2019年是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年,也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关键一年。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赣财扶指[2018]19号)和《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产业扶贫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18])6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县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上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总要求,健全完善产业扶贫扶持措施,深入推行“五个一”产业扶贫模式和“一领办三参与”扶贫产业合作方式,提升特色产业,强化主体带动,稳固利益联结,升级指导服务,加大政策扶持,统筹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把巩固提升贫困户脱贫增收放在首位,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二、目标任务
坚持“长短结合,保障效益”的原则,重点扶持中药材、烤烟、食用菌、水产养殖等“短平快”产业,兼顾发展香榧、白茶、黎川蜜柚等长期增收产业,采取“公司+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产业基地+贫困户”“支部+基地+党员+贫困户”“能人+贫困户”等合作模式,实行“以劳取酬、以绩施奖”的办法,提高贫困户参与程度,持续稳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增强贫困群众“造血”功能。通过开展产业扶贫,带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000余户增收。
三、扶持内容
(一)扶持对象
1.有劳动能力且有自主产业发展的贫困户。
2.失能弱能且需要合作组织带动增收的贫困户。
3.合作带动能力强、贫困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的农村合作组织、产业基地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资金安排
根据全县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通过乡镇前期调查摸底核实,全县计划安排产业扶贫资金1340万元,其中:产业奖补资金1040万元、合作组织基础设施建设300万元,资金可根据因素法调整。产业扶持奖补资金在时间节点内资金如有结余,结余资金进行整合用于脱贫攻坚事业。
(三)投向范围
1.对从事或合作经营水稻等常规农业和烤烟、食用菌、白茶、中药材、水产养殖等特种种养殖业的贫困户,根据种、养规模或投资额度进行产业扶贫政策奖补。
2.充分尊重贫困户意愿,按照奖补标准,自主投入到资产较雄厚、信誉度较高、经营状况良好、收益持续稳定的经营主体,带动失能弱能贫困户入股分红,促进其稳定增收。
3.对于合作带动能力强、贫困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的农村合作组织、产业基地等给予适当项目资金奖补,用于支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扶持方式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贫困户走”的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产业扶贫扶持措施,持续加大扶持力度,增强造血功能,促进贫困户稳定持续增收。主要采取以下扶持模式:
(一)产业奖补“增收激励法”模式
1.工作内容。“增收激励法”是指对有劳动能力且有自主产业发展的贫困户,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协商签订产业增收协议,贫困户自主选择产业增收项目,到年底通过验收评估,实现增收目标,进行奖补工作法。
2.工作方式
一是确定项目。产业增收项目由贫困户自主提出,本着“擅长什么、发展什么、扶持什么”的原则,项目可以是1个也可以是多个。项目确定后,在4月底前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签订产业增收协议(详见附件1),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书记作为监督方。
二是扶持目标。以贫困户家庭为单位,实现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拟定的增收目标的,视为目标实现。
三是验收评估。贫困户在实施项目中如遇困难和问题,可与帮扶责任人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帮扶责任人平时走访时也要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11月底前,由驻村“第一书记”、“连心”小分队队员、村委会人员、帮扶责任人,上户验收评估贫困户是否达到增收目标,并填写好验收单(详见附件2)。
四是奖补标准。以贫困户产业增收目标实现为基础,对于贫困户年人均产业收入达到3000元(含)及以上的,以户为单位,分层次进行奖补,其中:人均产业收入达到3000元(含)以上、4000元以下的,奖补贫困户2000元/户;人均产业收入达到4000元(含)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补贫困户2500元/户;人均产业收入达到5000元(含)及以上的,奖补贫困户3000元/户。对于贫困户人均产业收入没有达到3000元的,不予奖补。
五是资金申请。乡镇于11月底前将贫困户奖补申请表(详见附件3)、产业增收协议、验收评估表、资金申请汇总表等相关资料收集汇总装订成册,并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编制报账材料到县里办理相关请款手续,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到贫困户。
(二)合作组织带动增收模式
1.工作内容。各乡镇要深入推行“五个一”产业扶贫模式和“一领办三参与”扶贫产业合作方式,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合作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致富带头人、合作组织带动增收模式典型,增强扶贫功能,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本着“既解决短期增收问题,又保障长期效益”的原则,充分尊重贫困户意愿,按照5000元/户的奖补标准,由乡镇将奖补资金自主确定投入到资产较雄厚、信誉度较高、经营状况良好、收益持续稳定的合作组织,同时引导贫困户将土地或者其他资产入股合作组织,最大程度地带动失能弱能贫困户增收。
2.工作方式
一是明确范围。由各乡镇对本地失能弱能且需要合作组织带动的贫困户进行全面摸底核实,并于3月底前,将本乡镇贫困户户数、具体人员名单表报到县里备案。
二是资金下拨。县里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失能弱能且需要合作组织带动的贫困户户数,按照5000元/户的奖补标准,将产业扶贫奖补资金下拨到各乡镇。
三是合作模式。各乡镇根据本地现有农业特色产业,充分尊重贫困户意愿,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原则下,以贫困户名义将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到资产较雄厚、信誉度较高、经营状况良好、收益持续稳定的合作组织,并由乡镇与合作组织签订资金入股增收相关协议,确保其有稳定收入。各乡镇在充分征求贫困户意见的前提下,由贫困户自主选择合作组织和合作方式,乡镇负责统筹协调,并积极引导贫困户将土地、山场、务工等方式参与合作组织生产经营。
四是加强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对合作组织日常监管,了解掌握其生产、销售等真实情况,协助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为了确保入股资金安全,各乡镇要要求合作组织用其固定资产或者实际经营者个人固定资产进行担保。乡镇与合作组织签订协议、固定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送县里备案。
5.加大扶持。对于合作带动能力强、贫困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农村合作组织、产业基地等给予适当项目资金奖补,用于支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扶持方式以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的工作方案为准。合作组织对需要建设的基础设施,由各乡镇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形成项目申报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审定后批复实施。
(三)产业扶贫其他模式
1.产业扶贫资产收益和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全面对原收益对象进行重新审定,开展动态管理调整,确保收入偏低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失能弱能贫困户能充分享受政策。政策暂时不进行调整,参照去年标准执行。
2.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对于从事种、养殖业和小型加工业的贫困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扶贫贷款贴息。贫困户可根据评信定级类别和资信等级可贷资金2-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贷10-50万元。5万元(含)以下额度的贷款对象采用信用发放方式,5万元以上额度的贷款对象按信用联社担保贷款有关要求执行,贫困户贷款全额贴息。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乡镇对本地区产业扶贫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项目实施、监督和报账以及台账资料管理等工作。县扶贫办负责编制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会同县财政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批复,负责项目管理、资金审批及项目验收,并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审核、拨付和监督检查;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审计监督;县农业农村、林业等职能部门负责有关产业扶贫项目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配套建设,参与项目实施和管理。
(二)强化目标考核。将产业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将贫困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列入有关乡镇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合作组织及产业基地项目扶贫绩效考核制度,并将考核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安排产业扶贫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技术服务。加强产业技术服务,建立起县、乡、村及结对帮扶四级技术服务队伍和服务网络。可以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办法,培养农村“土专家”、“田秀才”、“科技示范户”,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贫困群众发展致富产业。通过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检查、技术辅导,把技术服务落实到村到户,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建设。
附件:1.黎川县产业奖补“增收激励法”协议
2.黎川县产业奖补“增收激励法”验收单
3.黎川县产业奖补“增收激励法” 奖补资金申请表
附件1:
黎川县产业奖补“增收激励法”协议(样式)
甲 方: (贫困户)
乙 方: (帮扶责任人)
监督方: (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书记)
为进一步做好产业扶贫工作,提高贫困户发展意识,增强自我发展信心,实现贫困户稳定脱贫,根据产业扶贫奖补“增收激励法”工作要求,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帮扶对象为有劳动能力且有自主产业发展的贫困户,甲方本着“擅长什么、发展什么、扶持什么”的原则,自主向乙方提出产业增收项目,项目可以1个,也可以多个。丙方要积极提供建议,并作为监督方。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年度产业增收扶持项目为:
1. 拟产业创收: 元;
2. 拟产业创收: 元;
3. 拟产业创收: 元;
4. 拟产业创收: 元。
三、在产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应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积极通过自身努力,主动实现增收扶持目标,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如甲方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应积极协调解决。乙方平时工作中要积极了解增收扶持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协助乙方做好项目验收评估、奖补资金申请等。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黎川县产业奖补“增收激励法”验收单
(样式)
贫困户姓名 | 家庭人口 |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
增收扶持项目完成情况 | 序号 | 产业增收名称 | 详细实施情况 | 实际增收金额 | |
1 | |||||
2 | |||||
3 | |||||
4 | |||||
年度产业增收总额 | 元 | 年度人均产业增收 | 元 | ||
是否完成增收目标 | 是否符合奖补条件 | ||||
参与验收人员签字 | 贫困户(签字或手印): 帮扶责任人(签字): 村委会人员(签字): 驻村“第一书记” (或“连心”小分队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3:
黎川县产业奖补“增收激励法”奖补资金申请表
(样式)
贫困户姓名 | 家庭人口 |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号码 | |||||
实施产业增收项目 | ||||||
年度产业增收总额 | 元 | 年度人均产业增收 | 元 | |||
贫困户申请 | 本人2019年通过实施产业增收项目,年度人均产业增收达到 元,符合产业奖补“增收激励法”条件,特申请奖补资金 元。
贫困户(签字或手印):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