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规政策 >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LCX0036/2019-04731

    发文机关: 黎川县政府办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9-06-03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6- 03 09: 04 浏览次数:


《黎川县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山垦殖场,德胜企业集团,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黎川县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3日

 

黎川县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赣环财字〔2018〕29号)和《抚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实施方案》(抚环委〔2019〕3号)文件精神,根据《抚州市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抚府办发〔2019〕37号)和《黎川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实施方案》(黎环委发〔2019〕3号)要求,充分调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我县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管理的政府主体责任为抓手,以建立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为手段,科学设置管理网格,明确各级网格职责,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全覆盖。

二、网格设立

(一)网格划分原则

1.分级负责。以全县行政区域作为一级网格,责任单位为县人民政府;以乡(镇)行政区域作为二级网格,责任单位为乡(镇)党委、政府;以村(社区)行政区域作为三级网格,责任单位为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各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级总网格长,负责本级网格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管理的任务区分、运行、调度、协调和考核。各级责任单位副职领导(分管领导、挂点领导)为分网格长,负责下一级网格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监督检查。各级相关部门及农户人员为网格员,负责本网格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日常运行管理。每级网格设总联络员和网格联络员。

2.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细化职责分工,突出责任落实。县政府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乡(镇)、行政村(社区)负各自辖区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及单位分工负责,共同推进。

3.建立制度。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同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管理中的职能职责。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罚。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

3.强化信息报送。每年7月1日至8月10日、10月1日至11月10日,各级网格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每天的秸秆禁烧巡查情况进行汇总,逐级上报,形成工作日报,按时进行通报并上报。

(三)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运行;建立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指导二、三级网格运行;监督二、三级网格履职情况。

2.二级网格。各乡(镇)对辖区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要成立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日常巡查和应急灭火队伍,配备消防器材及交通工具,将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实行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部门、纵向到村组,实行全天候不间断专人巡查,确保发现秸秆焚烧着火点后,第一时间组织灭火处置,并严肃查处违规焚烧秸秆责任人,切实起到震慑、警示作用;要建立本级网格化监管台帐,填报网格化监管数据信息,大力宣传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规定,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意识。

3.三级网格。村委会(社区)负责辖区内秸秆露天焚烧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并向上级网格报告;对上级网格交办的露天秸秆焚烧查处任务及时赶赴现场查看、及时制止并反馈处理情况;要建立应急灭火队伍,坚持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随时制止焚烧现象。

(四)监管方式

加强网格监管巡查,实现全天候、全区域覆盖。在敏感区域、重点场所、关键时段强化日常监管。

1.巡查。二、三级网格要对辖区内秸秆焚烧行为及时予以发现和制止。一级网格涉及的相关部门责任人要对所属包片行政村做好督查、指导;二、三级网格要结合工作职责、任务对有关方面进行巡查,同时明确专人,填写巡查台账, 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

2.查处。总网格长、分网格长、网格员通过巡查或者接到下级网格员报告发现秸秆焚烧问题后,及时调查,对属于本地本部门管辖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上报。

3.反馈。对秸秆露天焚烧的,达到规定处罚标准的,要及时调查处理,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相应网格责任主体。

三、实施步骤

(一)体系建立阶段。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建立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工作,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2019年6月1日前,各乡(镇)将黎川县秸秆禁烧二、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后盖章报送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chbj2007@126.com(联系人:李帆)。

(二)配套制度及机制建设阶段。逐步建立完善禁止秸秆露

天焚烧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奖惩办法等相应的配套制度文件,实现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

(三)全面实施阶段。自2019年6月1日起,各地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网格区域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管理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全县秸秆禁烧总体工作,组织全县执法检查、督办,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火点通报等。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督促全县联合收割机必须安装秸秆粉碎装置,确保水稻留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切碎稻草杆长度不超过10厘米,油菜留柱高度不超过20厘米,并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督导检查等。县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劝阻、制止秸秆露天焚烧,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秸秆禁烧宣传巡查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地防火,避免产生火点。县气象局负责发布天气预报预警,并和环保部门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等预警发布。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秸秆禁烧相关内容进入校园教育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区域边界坐标等。县财政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资金保障,按程序做好奖惩资金发放及扣缴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为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各乡(镇)政府要承担本辖区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要建立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网络化管理机制,将秸秆禁烧工作细化到村、组和具体责任人员。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全面履行好网格区域内的相关职责。同时,各乡(镇)政府要按规定切实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车辆、设施等经费投入,确保各级网格化管理运行顺畅。对村负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人员,在开展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期间,乡(镇)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二)督导检查。环保局负责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监测和督导检查。根据我县农作物收割情况,特别是7—8月、10-11月农作物收割重点时段,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开展巡查、抽查和督查,实行“一级督一级”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将巡查、抽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深入学校、集镇、村庄开展宣传,把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传到村到户到人,持续引导农户增强环保意识。乡(镇)驻村干部、村干部要主动走进田间地头,面向广大群众加强宣传。

 

附件:1.黎川县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表

2.黎川县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试行)


 

 


附件1

 

黎川县___乡(镇)二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表

 

填报单位(政府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上报时间:

网格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承担的村(社区)

总网格长






 

1

分网格长






网格员






网格员(兼联络员)






 

2

分网格长






网格员






网格员(兼联络员)






 

3

分网格长






网格员






网格员(兼联络员)






 

4

分网格长






网格员






网格员(兼联络员)






总联络员






注:此表内容要填全,不能落项,总网格长是政府主要负责人,根据行政区域大小及村(社区)行政单位的多少,划分党政府副职领导干部为分网格长,网格员是相关部门人员,每个分网格管理区域的网格员至少2人以上。总联络员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联络员为相关部门人员。

黎川县____乡(镇)____村三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上报时间:

网格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承担的自然组

总网格长






 

1

分网格长






网格员






网格员(兼联络员)






 

2

分网格长






网格员






网格员(兼联络员)






 

3

分网格长






网格员






网格员(兼联络员)






 

4

分网格长






网格员






网格员(兼联络员)






总联络员






注:此表内容要填全,不能落项,总网格长是村(社区)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根据行政村(社区)自然组的多少,划分村(社区)干部为分网格长,网格员是相关人员,每个分网格管理区域的网格员至少2人以上。总联络员为村干部,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

 

 



附件2

 

黎川县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试行)

 

为充分调动各乡(镇)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切实落实好《黎川县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德胜企业集团。

(二)考核内容。县辖区内农作物秸秆(包括垃圾、生物质等)露天焚烧行为的管控成效,并以火点数、黑斑面积进行量化考核。

二、考核方式

通过日常巡查、现场督查及上级通报等方式,对各乡(镇)露天焚烧火点数、黑斑面积进行考核。省、市考核通报的火点和黑斑不重复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确认火点或黑斑责任归属有争议的,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秸秆禁烧火点监测考核细则和复核办法处理。

三、奖惩办法

(一)处罚。县辖区内发现火点(焚烧黑斑),市级扣除我县的处罚金,由发生火点(焚烧黑斑)的乡(镇)承担。(市级处罚方法:对发现火点(焚烧黑斑)的县区扣除备罚金100万元,并按火点5万元/个和黑斑5万元/亩的标准再加处罚金,不足1亩的按1亩计算,已发现的火点与该火点焚烧形成的黑斑不叠加计算)。

(二)奖励。市级未发现县辖区内火点(焚烧黑斑),给予我县的奖补资金,再奖补给未发生火点(焚烧黑斑)的乡(镇)。

(三)资金清算。县财政局根据市级奖罚以及县级考核结果,每年12月底前通过往来结算方式对各地奖惩资金进行清算。

同时,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乡(镇)年终生态环境目标管理考评,具体办法由县环保局制定,并报县目标办备案。

四、其他

本办法试行一年,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9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