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ZF053/2019-03241
发文机关: 黎川县自然资源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9-07-03
黎川县国有建设用地赣国土资网交地 [2019]FL020号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黎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黎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泰伯路与新平路交汇处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39249.98㎡ | 居住用地 (兼容商业) | 1.0≤FAR≤2.2 | ≤25% | ≥30% | 8000万元 | 16000万元 | 20万元/次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交易定于2019年7月28日8:30时至8月7日10:30时在省自然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cland.gov.cn)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9年7月17日至8月5日登录省自然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5日15:00时。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当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缴纳保证金,进行网上报价。竞买保证金交纳的银行账号由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请牢记该账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
2、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最高报价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最高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最高报价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最高报价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3、 挂牌报价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即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
4、本次挂牌不设保底价。网上挂牌成交价格只含土地出让金,其它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交纳。
八、出 让 人:黎川县自然资源局 垂询电话:0794-7975310
特此公告
黎川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