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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10/2020-00307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1-16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批复杰汇华庭-福州城二期污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函

发布日期: 2020- 01- 16 10: 37 浏览次数:

黎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杰汇华庭-福州城二期污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函》(黎住建文[2020]3号)收悉,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基本同意经调整修改后的初步设计(代可研),下阶段应根据专家审查组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现结合评审意见及修改后的初步设计(代可研)文本批复如下:

一、杰汇华庭-福州城二期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代码:2019-361022-78-01-008570)位于县城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网新建工程。

二、基本同意设计方案内污水管道材质和规格、管道长度和走向及井口布局等,其中埋设DN400污水管道856米,新建污水检查井35座,破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1712平方米。

三、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397.67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分项核算详见附件2。

四、请严格按照设计内容进行施工,加快落实工作,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附件2:投资概算表

 

 

 

黎川县发改委   

2020115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
(万元)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直接委托

5.44


市政

工程





362.51


安装

工程







/


监理







直接委托

2.90


设备







/


重要
材料







/


其他







15.24


情况说明:
    1、本项目总投资为397.67万元,其中:工程费为362.51万元,勘察设计费用5.44万元,监理费用2.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5.24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预备费为11.64万元。

    2、投资估算内重要材料、设备与工程相关的安装工程已包含在建筑工程中,不另行单列。
    3、其他费用中,达到公开招投标限额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商,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


                                           

 

 

 

 

 

附件2:

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价值(人民币单位:万元)

经济技术指标及经济分析

备注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单位

数量

单位价值(元/㎡)

建安工程费用

362.51

0.00


362.51





1

杰汇华庭-福州城二期污水管网工程

362.51

0.00


362.5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3.58

23.58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7.25

7.25




财政部财建[2016]504号分档计算

2

建设工程监理费



2.90

2.90




黎川县当地文件标准

3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3.26

3.26




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

4

工程勘察设计费



5.44

5.44




黎川县当地文件标准

5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1.31

1.31




黎川县当地文件标准

6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0.88

0.88




黎川县当地文件标准

7

招标代理服务费



1.81

1.81




黎川县当地文件标准

8

施工图审查费



0.73

0.73




黎川县当地文件标准

基本预备费



11.58

11.58

%

3



建设期贷款利息









工程总概算

362.51

0.00

35.16

39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