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0-08950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10-22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黎川县潭溪乡团村上围、下围自然村自来水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黎川县潭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黎川县潭溪乡团村上围、下围自然村自来水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函》(潭府发﹝2020﹞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县潭溪乡团村上围、下围自然村自来水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县潭溪乡团村上围、下围自然村自来水维修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潭溪乡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020-361022-76-01-044060。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潭溪乡团村上围、下围自然村。
四、建设时间: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管道购买及铺设15396米、智能水表购买及安装352只。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00.0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抓紧时间做好可研和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0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