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0-09593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12-08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黎川县公安局“关爱之家”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黎川县公安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黎川县公安局“关爱之家”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黎公函字〔2020〕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县公安局“关爱之家”建设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县公安局“关爱之家”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公安局申报,项目代码:2020-361022-78-01-052767。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人民武装部附属楼院内。
四、建设工期:3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共二层,总面积374平方米,含建筑物整体翻新,内部装修,水电强弱电等;投资金额56.01万元;2、购置办公桌椅、文体设施、空调等。投资金额19.88万元。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75.89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0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