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6/2020-10924
发文机关: 黎川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黎府字〔2020〕42号
成文日期: 2020-06-03
关于朱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朱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山垦殖场、德胜企业集团、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黎干发〔2020〕18号文件提名,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朱 伟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周海平同志任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两年);
免去:
王洪华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高雪莲同志(女)的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章水平同志的县司法局洵口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黎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
委各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单位。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0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