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40/2020-08555
发文机关: 黎川县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9-17
黎川县东海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为充分了解黎川县东海水电站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黎川县东海水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黎川金元东海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黎川县德胜镇新店村(店口)
建设内容:建设项目主要由拦水坝、尾水渠、小陂坝、压力钢管、引水渠、电站厂房、升压站等组成,电站装机容量2010kw。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ndlyrq7s3fa_6Kd0N0WZQ 提取码:gwm9
三、公众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委托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第七条。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及企事业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见第八条。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黎川金元东海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德胜关新店村(店口)
环评单位: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791-86356184
邮箱:14158063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