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 > 重点民生项目
  • 索 引 号:LCX0010/2021-15479

    发文机关: 发改委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12-21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黎川县日峰镇回上村荆源组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1- 12- 21 09: 31 浏览次数:

黎川县日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黎川县日峰镇回上村荆源组新农村建设项目进行批复的函》(日府函〔20211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县日峰镇回上村荆源组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县日峰镇回上村荆源组新农村建设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日峰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112-361022-04-01-5946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日峰镇回上村荆源组。

四、建设工期:1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重点围绕新农村建设“七改三网”对日峰镇回上村荆源组1个村小组的基础设施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路300平方米、入户路 120平方米;2、环境整治 3000平方米;3、护磅60立方米;4、化粪池16座;5、立面改造400平方米;6、散水坡80平方米;7、竹围栏100平方米;8、外墙脚手架400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0.96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1年新农村建设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0二十二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