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1-11682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4-15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日峰镇五一村车前小组排水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黎川县日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日峰镇五一村车前小组排水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日府函〔2021〕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日峰镇五一村车前小组排水工程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日峰镇五一村车前小组排水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日峰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104-361022-04-01-265612 。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日峰镇五一村车前小组。
四、建设工期:7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DN1200混凝土管175m;2、挖沟槽土方910m³;3、回填方712.18m³;4、余方弃置197.82m3。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7.1万元,资金来源为乡镇自筹资金。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