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1-11684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4-15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社苹乡南丰坳村小组-野生香榧合作社产业路路面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黎川县社苹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社苹乡南丰坳村小组-野生香榧合作社产业路路面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请示》(社府字〔2021〕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社苹乡南丰坳村小组-野生香榧合作社产业路路面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社苹乡南丰坳村小组-野生香榧合作社产业路路面建设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社苹乡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103-361022-04-01-633066 。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社苹乡前进村南丰坳村小组。
四、建设工期:4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社苹乡南丰坳村小组-野生香榧合作社水泥混凝土产业路,路面长2.3km,宽6m。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87.4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资源道路资金。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抓紧时间做好初步设计并报行业部门审批,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