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专题专辑 > 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边督边改信息公开专栏

D2JX202104260067案件处理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4-30 15:18 浏览次数:

D2JX202104260067案件处理情况报告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下布村水电站放出的水呈黑色,淹没了下游农田。

二、交办信访件

第二十批,由黎川县政府承办,427日收到,430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黎川县田家水发源于西城乡,流经了龙安镇,在龙安镇下叶村内有两座水电站,分别为金龙一级水电站、金龙二级水电站,均为黎川县金龙水电站(普通合伙企业)所有,该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为合法企业。龙安镇无下布村,龙安镇辖区内有下叶村下布村小组,群众举报的下布村水电站应为下布村小组境内金龙一级水电站(下布村小组境内仅此一座水电站)。

金龙一级水电站于2004年10月兴建,2005年9月全部建成。大坝为浆砌石重力坝,坝顶高程为153.30m,最大坝高为8.5m,坝顶宽2.0m,由非溢流坝段(长36m)和溢流坝段(长54m)组成,目前电站大坝溢流面正在加固。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27日,接到中央环保督查信访件反馈问题后,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龙安镇政府组成调查组立即到现场进行核实,发现金龙一级水电站未发电,无黑色水体排出,库内水体干净,走访金龙一级水电站下游农户和实地察看,未见农田淹没。随后,调查组至金龙一级水电站下游2.66公里下叶村含田村小组金龙二级水电站核实,该电站于2005年10月兴建,2006年9月完工,为浆砌块石重力坝,拦水坝最大坝高15.8米(非溢流坝段),坝顶长65米,溢流段长40米,正常蓄水位为140.00米,坝顶高程为144.30米, 坝建基面高程128.50米。发现金龙二级水电站正常运行,无黑色水体排出,库内水体干净,走访金龙二级水电站下游农户和实地察看,未见农田淹没。

故该信访问题举报不属实。

六、存在问题

七、处理整改情况

    

八、问题解决情况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4月30日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信访人信息,经走访周边群众,无法找到信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