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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42/2021-13666

    发文机关: 黎川县林业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5-31

关于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 06- 01 16: 24 浏览次数:

罗燕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野猪毁田俞猖獗,粮农受损盼解决》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目前江西省尚未制定补偿办法。

二、江西省2021年1月19日出台了《江西省狩猎服务队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七条“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需要,在设区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下,统筹组建一支公益性狩猎服务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狩猎服务。”、第十六条“狩猎枪支弹药配置实行限额管理,……抚州市狩猎服务队配置的猎枪限额为30支;……”。至今为止,抚州市还未成立狩猎服务队。

鉴于以上有关政策,我局正在向县政府请示:由县政府批准成立狩猎队,然后由林业部门核发狩猎证,公安部门核发持枪证;林业部门监管狩猎行为,公安部门监管枪支使用。


黎川县林业局

2021531


来源: 黎川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