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26/2021-13285
发文机关: 社苹乡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8-01
关于社苹乡两级河长调整的通知
社府发〔2021〕66号
关于社苹乡两级河长调整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黎川县实施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推进社苹乡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社苹乡两级河长调整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乡总河长: 李永建
乡副总河长: 翁 津
河 长: 黄炳辉
办 公 室: 邓 磊
村河段长: 邱春光 刘庆平 米小平 饶茂才
河长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河道清理,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制定“清河行动”实施方案,选定试点河,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河长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拟定河长制工作计划,做好上传、下达,接待任务。
社苹乡人民政府
社苹乡河长制
2021年7月28日
社苹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