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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36/2022-20532

    发文机关: 政府办

  • 文   号:黎府办发〔2022〕45号

    成文日期: 2022-10-17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激励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10- 17 14: 43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德胜企业集团,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黎川县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激励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17日


附件

黎川县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激励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业主委员会在城市创建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环境卫生管护机制,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文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实现城市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根据《黎川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黎办发〔2022〕5号)《黎川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黎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制定激励政策措施,引导全县县城范围内的小区居民积极主动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推动已成立的业委会进一步发挥作用,形成居民住宅区环境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城市创建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实现,切实为群众打造出整洁、文明、有序的居住环境。

二、政策内容

(一)激励对象

县城规划范围内成立业委会的居民小区(含开放式居民区);村理事会参照执行。

 

(二)激励范围

对已成立业委会的居民小区,除市政工程以外,小区内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分两类情形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具体包括:

第一类:财政资金全额扶持

1.集中充电桩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公共路面破损等修补工程;

3.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4.符合创国卫要求的其他费用。

第二类:财政资金奖补加居民自筹

1.围墙、围栏、护磅、休闲广场等基础设施新建工程;

2.房屋立面改造工程;

3.绿化补植、修剪;

4.照明路灯、体育健身器材安装。

(三)激励标准

1.由业委会、属地社区和片区牵头单位上报的,经过县创卫办建管组核实符合条件的各类项目,建设内容上实行一事一议。

2.小区内需完善的第二类基础设施建设,有住房维修基金的原则上按照财政资金奖补30%、居民自筹70%的比例实施;无住房维修基金的按照财政资金奖补50%、居民自筹50%的比例实施。

3.根据考核结果每年给予业委会提供部分工作津贴(主要用于交通费、通讯费等),200户以下小区补助240元/月、200—500户小区补助400元/月、500户以上小区补助560元/月。

4.根据考核结果奖励各类小区(含开放式小区)部分保洁费用,200户以下小区补助300元/月、200—500户小区补助400元/月、500户以上小区补助500元/月。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符合本办法激励范围内容的由业委会上报、属地社区初审、城市社区管委会和牵头单位复审并汇总,上报县创卫指挥部办公室核定。

2.项目认定:县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创建片区所申报的项目和所需资金进行审核并提交县创卫指挥部研究后认定。

3.资金申请:由业委会填写申请,属地社区初审,城市社区和牵头单位复审并汇总,上报县创卫指挥部办公室核定。

4.资金拨付:县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出具相关意见并报县创卫指挥部有关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由县创卫办申请列支支出。

、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业委会规范运作、内部管理情况,督促业主依约缴纳物业服务费情况,自觉接受社区的指导与监督情况。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百分制,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走访业主、随机发放业主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坚持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季度考核分值占比60%,年终考核分值占比40%。

1.由城市社区管委会、属地社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工作小组。

2.每季度考评工作在下一季度15日前完成,第四季度考核同年终考核合并进行。

(三)考核结果

考核等次由高至低依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80分及以上为优秀,60分至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合格的业委会暂定适用于激励标准一、二条。同时,优秀的业委会按激励标准三、四条给予全额津贴和奖励;合格的业务委员会给予80%的津贴和奖励。

(四)考核结果运用

1.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创卫、创文工作、查违拆违、保绿护绿等活动,成绩突出的,适用激励标准第二条;

2.考核小组年终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和排名,对发挥作用好的业委会给予适当工作经费补贴,适用激励标准第三、四条;

3.对季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业委会,由属地社区责令整改,并约谈业委会主任;

4.对拒不整改或年考核不合格的业委会,由城市社区管委会会同属地社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启动改选程序,重新选举业委会委员。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业委会:

1)组织涣散、工作不力,不履行职责的;

2)发生5户以上业主就小区管理或业委会工作问题到县政府集体访,两个月内未整改到位的;

3)不作为或消极作为的业委会,经社区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责令改正收效甚微的;

4)由于管理原因,对小区安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业委会不享受任何资金奖补和政策扶持。

本方案由城市社区管委会、县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县创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试行,试行期一年。

 

附件:1.黎川县住宅小区业委会考核细则

2.黎川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业委会小区项目申报表

3.黎川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业委会小区项目资金拨付表

 

 

 

 

 

 

 

 

附件1      

黎川县住宅小区业委会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

分标准

得分

 

1

会制度健全,人员分工明确,按照业主大业委会指导规则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业委会工作职责。

 

5

查阅资料,业委会管理混乱,展工作,不积极履职的,每项 3 分。


2

定期召开业委会会议,并做好书面记录。

5

期召开业委会会议扣3 ,记录不齐扣 2 分。


 

3

与物业服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监督、 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

 

5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未签订未协助履行合同的每项扣5 


 

4

值班制度,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建议,台帐记录齐全;加强与各单位、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实现 良性互动,促进物业管理良性健康运行。

 

5

资料,有一项不到位的扣3 


 

5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小区各自宣传载体和平台, 结合区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丰富业主的业余生活

 

5

资料,有一项不到位的扣2 


6

组织做好新、老物业服务单位进退交接工作。

8

应交接但实际未履行交接工作 5 分。


 

7

业委会成员自觉交纳物业服务费,并督促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

 

10

住宅小区业主10%以下不交物业 务费不扣分,10%20%扣5 分,20%30%扣8分。


 

8

业委会委员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城市社区、属地社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的培训,积极开展各类城市创建活动

 

10

查阅资料,结合平时考评,每一次不参加培训扣2分;每有一活动未开展扣2分。


9

每年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3

定期公告扣2分。


10

接受城市社区属地社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的监督和指导。

20

不接受监督和指导的每次扣 5 分


 

11

重大事项应邀请城市社区属地社区、县住房保障中心,作出的决定应及时告知城市社区属地区、县住房保障中心,不正确的及时纠正。

 

8

结合时考核,重大事项未通报 城市社区属地社区、县住房保障中心、每有一次2分;错误决定不及时纠正每有一起扣 5 分。


12

按要求协助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

8

未按要求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的起扣 3 分。


 

13

正确处理开发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关正确开展和引导业主维权。

 

8

现场检查,由考核组根据业委日常调处工作表现打分,每发次扣 1 分。


附件2

黎川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业委会小区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概况


属地社区

   

 

    

             签名:                      

城市社区管委会

   

 

 

            签名:                      

片区牵头单位

   


县创卫指挥部

办公室意见

 

 

            签名:                      

县创卫指挥部

   

 

 

            签名:                      

附件3

黎川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业委会小区项目资金拨付表

申报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概况


属地社区

   

 

    

             签名:                      

城市社区管委会

   

 

 

            签名:                      

片区牵头

单位意见


县创卫指挥部

办公室意见

 

 

            签名:                      

县创卫指挥部

    

 

 

            签名: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委有关部门。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              20221017日印发 


【政策解读】关于《黎川县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激励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