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2-17345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4-22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洵口镇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黎川县洵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洵口镇环境整治工程进行批复的函》(洵府发〔2022〕4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洵口镇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洵口镇环境整治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洵口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204-361022-04-01-212681。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洵口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工期:1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对路面进行整形、硬化约1400平方米;2、砌筑树池5个;3、砌筑渠道125米;4、安装铸铁井盖、井座1套;5、铺设钢筋混凝土管约6米,塑料管约15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9万元。资金来源为乡镇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