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42/2022-24663
发文机关: 黎川县林业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6-15
黎川县林业局一卡通项目补贴政策
|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和政策清单(林业) | ||||||||
| 序号 | 补贴资金一级项目名称 | 二级项目名称 | 业务主管 | 发放对象 | 发放标准 | 发放时间要求 | 相关政策文件(附文号) | 备注 |
| 1 | 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生态公益林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 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 林业部门 | 林权所有人,包括:集体、个人和国有林场等。 | 目前,补偿标准为每亩21.5元,其中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林权个人的补偿为每亩不低于17.85元。 | 依据项目资金组织管理程序和要求发放,一般在4季度发放。 | 《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36号)、《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赣财资环〔2019〕4号) | 相关政策文件见附件1-1、附件1-2 |
| 2 | 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 | 林业部门 | 林权所有人,包括:集体、个人和国有林场等。 | 目前,补助标准为每亩每年21.5元,其中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林权个人的补助为每亩每年不低于17.85元。 | 依据项目资金组织管理程序和要求发放,一般在4季度发放。 | 《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赣财资环〔2020〕22号)、《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36号) | 相关政策文件见附件2、附件1-1 |
| 3 | 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生态护林员补助 | 林业部门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 每人每年1万元,依据考核发放。 | 地方自主安排 | 《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赣财资环〔2020〕22号) | 相关政策文件同附件2 |
| 4 | 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 造林补助 | 林业部门 | 经验收合格造林的造林主体 | 营造乔木林和油茶500元/亩,灌木和木本药材等其他造林240元/亩。 | 经验收合格后兑现项目补助。 | 《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36号) | 相关政策文件同附件1-1 |
| 5 | 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 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 | 林业部门 | 实施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的林农、大户、企业等实施主体。 | 改造每亩补助400元,提升改造补助200元。 | 依据项目资金组织管理程序和要求发放,一般在4季度发放。 | 《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36号)、《江西省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资环〔2019〕6号) | 相关政策文件见附件1-1、附件3 |
| 6 | 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 森林抚育补助 | 林业部门 | 林权所有人,包括:集体、个人和国有林场等。 | 直接补助为每亩100元 | 验收合格后发放,一般当年12月份。 | 《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36号) | 相关政策文件同附件1-1 |
| 7 | 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 | 省级油茶补助 | 林业部门 | 实施油茶项目的林农、大户、企业等实施主体。 | 与中央预算内或林业改革资金用于油茶新造的资金统筹使用,每亩补助1000元,分2次补助到位,造林当年补助700元,第三年补助300元。(中央资金造林当年补500元、省级资金补200元,省级资金第三年补300元) | 依据项目资金组织管理程序和要求发放,一般在4季度发放。 | 《江西省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资环〔2019〕6号) | 相关政策文件同附件3 |
| 8 | 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 | 低产低效林改造 | 林业部门 | 经验收合格造林的造林主体 | 更新后营造珍贵树种每亩补助800元,补植改造每亩补助300元 | 经验收合格后兑现项目补助。 | 《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36号)、《江西省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资环〔2019〕6号) | 相关政策文件同附件1-1、附件3 |
| 9 | 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 | 竹产业补助 | 林业部门 | 申请竹产业省级专项补助项目的实施主体 | 毛竹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150元每亩、笋竹两用林基地或笋用林基地每亩250元、雷竹林新造每亩补助350元。 | 依据项目资金组织管理程序和要求发放,一般在4季度发放。 | 《江西省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资环〔2019〕6号) | 相关政策文件同附件3 |
| 10 | 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 | 森林药材补助 | 林业部门 | 申请森林药材省级专项补助项目的实施主体 | 目前,原则上省级对木本类每亩补助500元,对多年生草本每亩补助400元,对一年生草本每亩补助200元。多年生草本若按一年生经营,视为一年生草本。 | 依据项目资金组织管理程序和要求发放,一般在年底前发放。 | 《江西省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资环〔2019〕6号) | 相关政策文件同附件3 |
附件1-1:财资环〔2020〕36号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江西省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资环〔2019〕6号).pdf
附件2《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22号).pdf
附件1-2赣财资环〔2019〕4号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01 关于做好2021年度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正式公文).pdf
关于提报2020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pdf
赣林函字[2021]43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及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