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2-19393
发文机关: 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9-08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黎川县荷源乡202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黎川县荷源乡202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黎川县荷源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黎川县荷源乡202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的函》(荷府函〔2022〕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县荷源乡202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县荷源乡202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荷源乡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209-361022-04-01-790087。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荷源乡炉油村。
四、建设工期;1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黎川县荷源乡202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包含2个子项目:1、荷源乡炉油村马石水泥路面修建工程:拆除原破损路面210平方米;拆除垃圾外运:运距3千米、21立方米;路床整形210平方米;10厘米碎石垫层210平方米;15厘米C25混凝土路面210平方米;2、荷源乡炉油村炉油弱电下地管道铺设工程:管道挖土方164.976立方米,回填天然砂63.827立方米,回填土方92.308立方米,余方弃置:运距3千米:128.612立方米,DN110 镀锌钢管敷设27米,DN110 PE穿线管458米,基础挖土方及外运,运距3千米,37.296立方米,砖砌手孔(现场吊装上覆) 900厘米×1200厘米手孔10个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8.9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及村民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