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1/2023-00216
发文机关: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1-10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王志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务人员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务人员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问题:
根据中共黎川县委办公室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企业薪酬奖金福利等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黎办发电[2020]33号)及《黎川县关于开展专项清理整改纠治工作的通知》附件5第四条暂停并规范发放项目清单“卫健委系统各医院发放的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征兵体检补助、手术站台费、药占比奖惩、夜班出诊加班误 餐费、放射科岗位津贴、高职慰问、职务津贴、月绩效、二甲绩效暂停发放,由县卫健委牵头报政府研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控制。”2020年7月县卫健委通知各医疗单位暂停发放以上津贴清单,收到王志伟代表的意见,县卫健委正在起草《关于将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参照县级公立医院统筹的申请》,将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控制。
二、关于“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补助”问题:
根据2020年3月11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抚新冠指办电【2020】301号)文件规定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例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宏村镇没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不符合文件中的一线医务人员条件,不属于发放范围之列。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