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2/2023-23331
发文机关: 黎川县教体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3-16
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 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育体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共有预算单位1个,内设少大队、总务处、安全处、教导处、科研处。
编制人数小计160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60人。实有人数小计160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60人。
第二部分 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收入预算总额为5416.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6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0.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99.06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1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8.9万元;其他收入824.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4.84万元;上年结转1388.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8.9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支出预算总额为5416.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63.9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34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7.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49.14万元;项目支出3067.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67.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0.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35万元,资本性支出1339.14万元,其他相关支出49.4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5416.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63.9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3790.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28.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8.35万元;资本性支出133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9.14万元;其他相关支出49.40万元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5416.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63.94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5416.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63.9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34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7.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49.14万元;项目支出3067.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67.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0.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35万元,资本性支出1339.14万元,其他相关支出49.4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28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88.5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 0.2 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 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由部门结合实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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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65-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