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3-23629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4-14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黎川县湖坊乡红坊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示范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湖坊乡红坊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黎川县湖坊乡红坊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示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社区发〔202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县湖坊乡红坊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示范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县湖坊乡红坊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示范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湖坊乡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302-361022-04-01-175083。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湖坊乡红坊社区。
四、建设工期;20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老旧硬地面821.75平方米,建设篮球场740平方米、羽毛球场81.74平方米;乒乓球座一套;羽毛球(网、球拍)一套。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0.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及乡镇、社区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三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