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3-24713
发文机关: 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7-21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厚村乡大源村2023年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黎川县厚村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厚村乡大源村2023年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厚府文〔2023〕1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厚村乡大源村2023年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厚村乡大源村2023年新农村建设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厚村乡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307-361022-04-01-749487。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厚村乡大源村新屋组、新建组、洋隘组。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重点围绕新农村建设“七改三网”对本乡大源村的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大源村分新屋组、新建组、洋隘组三个村小组建设,其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屋组:新建排水沟270米;φ110排水管50米;水沟盖板100米;20公分厚水泥路面569平方米;10公分厚水泥地面1396平方米;新建实心围墙59米;镂空围墙156米;砖砌花圃44米;挖土方472.7立方米;太阳能路灯15盏;新建厕所1座,改化粪池20座;改水φ32PE管220米;环境整治1500平方米,砍灌木150丛;2、新建组:20公分厚水泥路面140平方米;10公分厚水泥地面234平方米;镂空围墙155米;太阳能路灯5盏;3、洋隘组:太阳能路灯10盏。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86.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全市新农村建设资金及乡镇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