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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10/2023-24946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8-17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西城乡新桥村一河两岸护磅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批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3- 08- 17 16: 09 浏览次数:


 

黎川县西城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西城乡新桥村一河两岸护磅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的函》(西府发2023248

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实施方案(代可研)批复如下:

一、为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落实好革命老区资金项目,增强村民生活幸福感和归属感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西城乡新桥村一河两岸护磅工程项目代码: 2308-361022-04-01-759534

项目建设单位为黎川县西城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西城乡新桥村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混凝土护磅长188米,上宽0.8米,底宽1.5米,高2.4米,护磅基础宽2.1米,基础深度1.2米。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计算

五、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2.69万元,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2023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及乡镇自筹资金。

六、请黎川县西城乡人民政府公司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黎川县西城乡人民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黎川县发改委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西城乡新桥村一河两岸护磅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8月17日

 

 

 

 


来源: 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