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40/2024-31785
发文机关: 黎川县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0-24
监控调阅纤毫毕现,大力打击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黎川县一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被立案查处
“邓站长,这三辆柴油车在检测时冒这么大蓝烟你们没看到吗?检测报告上外观检测还能写合格?”“另外还有这两辆汽油车,排气管完全没有套入到流量计套筒里,检测出来的数据能真实、准确?”这是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黎川县一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执法检查时的画面。

(图为执法人员在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开展执法检查)
该检测机构负责人面对执法人员发现的事实证据,起初还疑惑不解。“柴油车检测有蓝烟是不允许的吗?流量计套筒是不是在车子检测过程中被车身震动震脱落了?”
面对机动车检测机构负责人的疑惑,执法人员立即拿出《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规范,并指出相关规定:“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同时调取汽油车检测完整视频,发现两辆汽油车从头到尾排气筒都没有套入流量计套筒中。“这属于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机动车检测机构负责人说道。
在经过执法人员的详细讲解、证据展示后,机动车检测机构负责人开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会立即加强对一线检测人员的培训及管理,保障每辆车都能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出具真实、准确的检验报告。该机动车检测机构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进行了笔录制作、现场取证等环节。
目前,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已对该机动车检测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并正在按行政处罚程序依法依规处理,该机构负责人在得知需要面临行政处罚后,也积极认罚,并表示一定会全面改正。
下一步,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将加大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检测、出具虚假报告、扰乱检测机构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共同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和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