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23/2024-28094
发文机关: 熊村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2-05
【政策解读】熊村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方案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江西新余“1.24”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领导、场所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原则,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实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摸清全镇安全生产状况,集中整治一批安全隐患,不断强化场所主体责任,着力压实行业部门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全力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场所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未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未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涉及多产权多业态场所消防管理责任不清,未明确共用疏散通道、建筑 消防设施等管理责任。
(二)消防安全疏散。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未采用平推式外开门;疏散走道、首层疏散外门、室内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足1.1米;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等设施。
(三)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或存在压力不 足、软管破损等现象;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未配置灯光疏散指示 标志及应急照明,或存在损坏、未通电等现象;未按要求设置室 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 施,或存在管网无水、系统瘫痪等现象;停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
(四)用火用气安全。违规使用明火;取暖设备使用时未与附近可燃物保持距离且无人员看护;违规在营业期间实施电气焊,人员无证作业,未落实防护措施;使用燃气的部位未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餐饮场所未落实厨房烟道每季度清洗。
(五)地质灾害点安全。对以往发现所有的地质灾害点、所有的隐患点进行复查,不得遗漏一处,分析其发展趋势;对学校、医院、车站、山区丘陵农户住地等人员集中地以及切坡建房点、公路铁路沿线、景区、建设项目施工地区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区进行重点排查;对有可能引发滑坡崩塌的不稳定山体、斜坡以及可能引发泥石流的沟谷进行排查,加强宏观分析监测,及早发现大规模地质灾害征兆;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尤其是还未完工的项目,要加强隐患风险地段核查及施工安全教育,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六)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加强校园、卫生院等周边道路排查整治;加强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违法载客载人查处整治。
【政策文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