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4-28644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3-13
黎川县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工作方案
黎发改字〔2024〕9号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印发《黎川县粮食流通
监管“铁拳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委下属单位、委属国有粮食企业、涉粮企业:
根据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西省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粮执法〔2024〕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黎川县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抓好落实。
黎川县发改委
2024年3月13日
黎川县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
工作方案
为切实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根据《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省委“大抓落实年”活动要求,着力构建行政监管和涉粮企业内控治理协同发展新格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行动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筑牢“赣鄱粮仓” 安全基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持续保持惩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管好涉粮企业,坚决维护我县粮食流通秩序和储备安全。
(二)工作目标。全力推动全县粮食系统亮出监管铁拳、织密法治铁网、坚决捍卫纪法铁规,履职尽责从严开展执法监管,提升依法治粮管粮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治理能力、执法能力和服务能力。及时化解隐患和进行问题纠偏,坚决整治腐败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对危及根本、屡禁不改等违法行为进行从重处罚,督促涉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有效提升涉粮企业党建、财务、人事等方面规范化管理水平,压实涉粮企业运营主体责任。
(三)范围时间。“铁拳行动”覆盖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购销等活动,重点突出政府储备粮食管理和其他各类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整个行动贯穿2024全年,于12月份结束并总结。
二、行动任务
(一)扎实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1.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要紧扣落实粮食购销职责清单要求,充分发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责任。
2.建立健全执法监管体系。做好全年粮食流通监管统筹组织,制定年度执法督查工作计划,落实“双随机”监管要求,对全县全社会粮食流通和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监管。要明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构建与市场监管等涉粮部门和有关跨部门、跨区域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执法体系。
3.做实库存检查和季度巡查。要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查清库存底数,严守新入库和库存粮食数量、质量等安全底线,检查粮食购销信息化建设及运用情况。落实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制度要求,统筹结合各项检查,按季度对全县涉粮企业开展巡查,实现年度4次全覆盖。
4.做好收购和出库环节监管。在粮油收购期间,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涉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粮食质量标准、计量器具使用等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护售粮农民利益,维护收购市场秩序。加强对地方储备粮等出库日常监管,加大对阻扰出库、擅自处置“溢余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5.加强粮食质量和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严格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监管,重点监管不合格粮食处置、落实粮食质检制度等质量安全管理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对涉粮企业安全生产、落实粮油安全储存责任暂行规定和遵守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等情况的检查,开展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其他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严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6.强化政策性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行为监管。要落实《江西省政策性粮油仓储企业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对黎川县粮食收储公司库容库貌、设施设备管理、出入库作业要求等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该企业定期开展规范化管理评价,逐步建立我县企业规范化管理体系,提升党建、仓储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7.强化粮食购销信息化建设和成果运用。持续优化粮食购销监管平台功能,强化系统前置校验分析,做好视频监督检查机制,开展视频抽查,规范企业管理,提升监管实效。
8.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粮食企业信用监管,结合信用评价结果,加大对信用评级低、问题频发企业检查力度。强化交叉检查、突击检查等检查方式的运用,切实提升监管质效。
(二)严肃开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
1.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将12325热线宣传情况纳入检查事项,督促粮食经营者在显著位置张贴热线海报,有效发挥投诉举报渠道作用。推动建立投诉举报人奖励机制,有效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严肃开展案件查办。从严开展涉粮问题线索核查,对查实问题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对首次或轻微违法等情形依法依规包容审慎处置,对屡查屡犯、屡罚不改等问题坚决依法运用顶格处罚、从重处罚等法律手段进行处置。杜绝“以管代罚”和防止“只罚不管”。
3.完善优化执法方式。健全执法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签订承诺书、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改正问题、提高守法合规经营水平。组织开展“合规运营提升月”活动,推动建立行政执法“回访”制度,听取执法对象意见建议,改进执法工作作风。
4.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全国、全省和全市有影响力的和典型的案例学习,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弘法”,用身边案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
5.深入开展普法学法。结合“全员学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西省粮食流通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编制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手册、线上知识竞赛、集中宣讲和深入企业一线现场讲法等多种形式,督促涉粮企业建立学法知法常态化机制,积极引导粮食经营者尊法敬法和知法守法,着力打造守法经营、合规运营良好生态。
(三)着力夯实粮食流通监管基础
1.着力提升监管水平。根据当前做好粮食流通监管新形势和新要求,积极参与线下集中学习、入库实战演练和在线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针对公共法律知识、粮食流通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等内容的学习,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肃开展粮食流通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切实提升执法质量。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要求。使用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参照执行标准,建立健全“首违不罚”清单,确保法制统一、公平合理。
3.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明确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和人员,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及重大案件的日常监督与业务指导。
4.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指导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注销或者吊销其行政执法证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激励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是不断提升依法管粮治粮质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落地见效,我委成立“铁拳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适时宣传交流。要对粮食流通监管执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宣传,深入挖掘推广典型人物、先进事迹,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浓厚氛围,增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努力促进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得益彰。
(三)强化工作调度。要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工作调度督导,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附件:黎川县发改委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黎川县发改委粮食流通监管
“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抚州市发改委关于粮食流通监管工作部署,为切实强化我县“铁拳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县发改委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娄永林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龚永明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黄欣鑫 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主任
成 员:张素慧 县发改委办公室负责人
颜诗颖 县发改委粮食管理股负责人
张 琪 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综合股股长
皮建军 县粮食收储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各有关股室(各单位)配合共同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