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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07 09:54 浏览次数: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黎川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清单的通知

 

政府各有关部门:

《黎川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清单》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全过程记录决策程序,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并按照要求归档。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减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的,承办责任单位应当提请调整。

 

附件:黎川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清单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黎川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项目目录清单

 

序号

重大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责任单位

决策时间计划

是否听证

1

《黎川县2024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县重点项目推进中心

12月底前

2

《黎川县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县自然资源局

12月底前

3

《黎川县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收储计划》

 

 

 

 


来源: 黎川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