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纾困解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在行动
为企业纾困解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在行动
为防范化解中小企业在创业融资续贷过程中或经营中遇到突发事件引发资金周转困难、企业资金链断裂等风险问题,维护企业良好信用,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已于2022年设立黎川县中小企业创业过桥服务资金,为全县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过桥服务。现将相关条例发出,望有需要企业收悉。
一、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要求,在黎川工业园区内购买土地并自建厂房(或租赁政府标准厂房)、信用良好且上年度(或当年贷款)纳税额30万元以上(仅指增值税和所得税,包含享受国家政策优惠的免税退税额)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县委、县政府扶持的其他重点企业视情况纳入扶持范围。
二、过桥服务费
过桥资金实行有偿使用。过桥公司可通过协议约定,向服务的中小企业收取过桥服务费,费率原则上为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借款人逾期不归还过桥资金的,过桥公司可以协议约定按拖欠金额每日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80%的费率加收费用,并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清收。同时,降低逾期借款人下一笔过桥资金的额度。借款人连续两次逾期的列入过桥资金服务对象“黑名单”,不得再申请过桥资金。
三、使用要求
(一)只能用于中小企业续贷应急的短期流动资金所需且封闭运行,不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其他用途。
(二)使用时间为15天以内,需延期的经县政府研究后可适当延期。
(三)借款人申请过桥资金额度应不大于其所对应的银行贷款金额,且单笔过桥资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确有特殊原因需提高过桥资金额度、延长使用时间的,由县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
四、过桥资金审批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借用过桥资金时,须在银行贷款到期日1个月前,向工创投公司领取《黎川县中小企业创业过桥资金审批表》(见附件2)、《黎川县中小企业创业过桥资金承诺函》(见附件3)。
(二)借款人如实填报过桥资金审批表和过桥资金承诺函,到相关部门和承贷银行签署意见并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后送工创投公司。
(三)审批通过后,过桥公司、借款人、承贷银行签订三方协议,过桥公司按照协议支付过桥资金,承贷银行确保借款人借用的过桥资金归还过桥公司。
黎川县黎源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附件2
黎川县中小企业创业过桥资金审批表 (工业园区内企业) | |||||
编号: | |||||
借款人全称 | |||||
详细地址 | |||||
注册资金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
基本账户 开户行名称 | 贷款卡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
本次到期贷款额度 | 本次贷款到期时间 | ||||
还贷银行及账号 | |||||
过桥资金申请额度 | 万元(大写: ) | ||||
过桥资金使用期限 |
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逾期不归还过桥资金的,降低下一笔过桥资金的额度;连续两次逾期的不得再申请过桥资金。 | ||||
借款人意向:
(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工业园区审核意见:主要审核企业土地厂房、生产经营、是否入规等情况并提出意见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税务局审核意见:主要审核上年或当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并提出意见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审核意见:主要审核企业职工缴纳社保情况并提出意见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黎源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审批意见:
(公司及股东盖章) 公司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签批意见:
| |||||
县政府县长签批意见:
| |||||
黎川县中小企业创业过桥资金审批表 (工业园区外及其他企业) | |||||
编号: | |||||
借款人全称 | |||||
详细地址 | |||||
注册资金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
基本账户 开户行名称 | 贷款卡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
本次到期贷款额度 | 本次贷款到期时间 | ||||
还贷银行及账号 | |||||
过桥资金申请额度 | 万元(大写: ) | ||||
过桥资金使用期限 |
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逾期不归还过桥资金的,降低下一笔过桥资金的额度;连续两次逾期的不得再申请过桥资金。 | ||||
借款人意向:
(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主要审核企业自有资产、生产经营等情况并提出意见
(盖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税务局审核意见:主要审核上年或当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并提出意见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审核意见:主要审核企业职工缴纳社保情况并提出意见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黎源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审批意见:
(公司及股东盖章) 公司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签批意见:
| |||||
县政府县长签批意见:
| |||||
附件3
黎川县中小企业创业过桥资金承诺函 | |||
承贷银行 | |||
贷款企业名称 | |||
贷款企业地址 | |||
贷款企业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承贷银行 承诺意见 |
黎川县黎源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经综合调查分析,我行研究同意向 发放贷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确保该笔贷款于 月 日前发放到位并于当日将借款人借用的过桥资金 万元(大写: )归还贵公司。如有违约,一切责任由我行承担。 | ||
承贷银行 (盖章) |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