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执行公开 > 工作动态
  • 索 引 号:LCX0003/2024-30965

    发文机关: 黎川县商务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8-21

【消费品以旧换新暨家居下乡】黎川县第二批家居产品电子消费券来了!!

发布日期: 2024- 08- 21 09: 37 浏览次数:

在黎川的小伙伴们注意啦!

百万家居消费券来袭消费券

总金额100万元

可用于家具、家电、厨卫消费

无需领取,即买即用

 

主办:黎川县人民政府

承办:黎川县商务局、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消费券发放对象

黎川县生活的居民(包括当前在黎川县生活工作的外县人员)

消费券使用时间

此次电子消费券无需领取,即付即享。

电子消费券使用有效期:20248248:00——2024年9月12日23:59未使用的消费券计入下一批次投放。

 

消费券使用方式

第一步:消费者注册成为“云闪付”用户。

第二步:前往合作商家购买家居产品并支付(即付即享)

消费券面额及数量

消费券总金额100万元,用于家具、家电、厨卫等家居产品消费

1000减200元(共计200张、总额4万元)

2000减400元(共计300张、总额12万元)

3000减600元(共计500张、总额30万元)

4000减800元(共计300张、总额24万元)

5000减1000元(共计300张,总额30万元)

消费者购买家具、家电、厨卫产品,按照剔除所有商家折扣优惠后的成交价格满足消费券使用门槛。每个APP用户一个手机号每类消费券只可享受一次,单笔订单金额满足消费券使用门槛,按从高到低,自动识别用户可使用的最高可享消费券

注意事项

(一)使用规则

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APP无需领券,直接到活动合作商户处购买家居产品时使用,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一笔订单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单个家居产品不可拆分成多个订单支付,数量有限,使用完为止,消费券可同时叠加活动商户的其他优惠活动。

(二)严禁套现

商家和市民严禁组织和参与“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违反相关规定者,对于商户将立即取消参与“消费券”核销资格,不予发放已核销资金并收回前期套现、套补资金;对于个人将立即取消个人消费券使用资格。同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侦办处理。中国银联将加强后台数据监管,堵塞漏洞,对消费数据异常的商家,将暂停兑付,并将有关线索转相关部门处理。

(三)监督举报

对于在消费券活动中发现的商家套现、质量不达标、转售消费券、转嫁消费者垫付消费券等违规行为,市民可直接拨打黎川县商务局举报热线,县商务局将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并将举报信息反馈至县纪检、公安、市监等相关执法部门,形成全流程监督的强大合力。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热线:0794—7582668

监督举报地址:黎川县黎河大道兴武路106号2楼黎川县商务局223办公室

(四)开展抽查

活动开展期间,黎川县商务局将采取电话抽查、上门核实、邀请记者随机采访等方式,对交易情况数据记录进行不低于10%的随机抽查,重点复核产品是否符合使用范围、退货未退券情况、是否存在虚假交易等。经商家自愿报名,县商务局审定,现将确定的第二批家居消费券合作商家名单予以公示。活动开展期间,如发现商户有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向县商务局反映问题。

 附件:第二批参与消费券活动的商户.xlsx


来源: 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