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03/2024-30965
发文机关: 黎川县商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8-21
【消费品以旧换新暨家居下乡】黎川县第二批家居产品电子消费券来了!!
在黎川的小伙伴们注意啦!
百万家居消费券来袭消费券
总金额100万元
可用于家具、家电、厨卫消费
无需领取,即买即用
主办:黎川县人民政府
承办:黎川县商务局、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消费券发放对象
在黎川县生活的居民(包括当前在黎川县生活工作的外县人员)
消费券使用时间
此次电子消费券无需领取,即付即享。
电子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2024年8月24日8:00——2024年9月12日23:59。未使用的消费券计入下一批次投放。
消费券使用方式
第一步:消费者注册成为“云闪付”用户。
第二步:前往合作商家购买家居产品并支付(即付即享)
消费券面额及数量
消费券总金额100万元,用于家具、家电、厨卫等家居产品消费。
满1000减200元(共计200张、总额4万元)
满2000减400元(共计300张、总额12万元)
满3000减600元(共计500张、总额30万元)
满4000减800元(共计300张、总额24万元)
满5000减1000元(共计300张,总额30万元)
消费者购买家具、家电、厨卫产品,按照剔除所有商家折扣优惠后的成交价格满足消费券使用门槛。每个APP用户一个手机号每类消费券只可享受一次,单笔订单金额满足消费券使用门槛,按从高到低,自动识别用户可使用的最高可享消费券
注意事项
(一)使用规则
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APP,无需领券,直接到活动合作商户处购买家居产品时使用,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一笔订单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单个家居产品不可拆分成多个订单支付,数量有限,使用完为止,消费券可同时叠加活动商户的其他优惠活动。
(二)严禁套现
商家和市民严禁组织和参与“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违反相关规定者,对于商户将立即取消参与“消费券”核销资格,不予发放已核销资金并收回前期套现、套补资金;对于个人将立即取消个人消费券使用资格。同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侦办处理。中国银联将加强后台数据监管,堵塞漏洞,对消费数据异常的商家,将暂停兑付,并将有关线索转相关部门处理。
(三)监督举报
对于在消费券活动中发现的商家套现、质量不达标、转售消费券、转嫁消费者垫付消费券等违规行为,市民可直接拨打黎川县商务局举报热线,县商务局将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并将举报信息反馈至县纪检、公安、市监等相关执法部门,形成全流程监督的强大合力。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热线:0794—7582668
监督举报地址:黎川县黎河大道兴武路106号2楼黎川县商务局223办公室
(四)开展抽查
活动开展期间,黎川县商务局将采取电话抽查、上门核实、邀请记者随机采访等方式,对交易情况数据记录进行不低于10%的随机抽查,重点复核产品是否符合使用范围、退货未退券情况、是否存在虚假交易等。经商家自愿报名,县商务局审定,现将确定的第二批家居消费券合作商家名单予以公示。活动开展期间,如发现商户有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向县商务局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