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3/2024-31035
发文机关: 荷源乡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9-03
养老金大幅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政策来啦!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前年度选择低档次缴费人员,年满60周岁后享受的养老金待遇水平相对较低,若想获得更高的养老金待遇,在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前可通过个人资助的形式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金标准,资助资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多缴多得。即个人(当地乡贤、致富能手等)、家庭成员之间(夫妻除外)、亲友之间均可为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人员提供资助,提高个人账户积累额,可大幅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1. 申请条件:我县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参保缴费且尚未领取待遇人员。
2. 可申请年份:从新农保政策试点起(2010年)连续申请至当年(越早申请个人账户累计利息越高)
3. 申请标准:
个人资助年度可自主选择,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度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如果当年已进行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则集体补助和个人资助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度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各年度最高资助标准如下表:
4.办理流程:
(1)资助人和被资助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资助对象可以是亲戚、朋友)到各乡镇服务大厅城居保窗口或政务服务中心社保部门窗口申请办理;
(2)社保经办机构将资助人确认的资助对象、资助年度、资助标准信息录入社保业务系统,并共享到同级税务部门;
(3)资助人凭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政务服务中心税务部门窗口,携银行卡进行线下刷卡缴费,完成资助;
(4)社保经办机构核对税务到账资助金额,全部计入被资助人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
个人资助全额按年度记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用于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对应增加的养老金=(资助金额+利息)÷139(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补的多、得的多。因此,通过个人资助补助增加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有效提高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待遇水平。参保人员退休后因病或意外死亡,个人账户剩余金额将依法继承,家属还可领取丧葬费,不会有损失本金的风险。
如:张某1964年7月出生,2010年参保,每年按最低缴费标准连续缴费到2024年,总共缴费2900元,享受的政府补贴共计520元。不考虑利息等其他因素,他每月到手的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174元(当前我县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2900元+520元)/139=198.6元。
今年他到了领取年龄,按2010-2024年最高档次办理个人资助,资助金额共计38500元,则每月到手的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174元+个人账户养老金(2900元+520元+38500元)/139=475.58元。大幅提高了待遇水平,今后基础养老金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上调相应增加。回本预期:张某个人缴费及个人资助总共41920元,41920元/475.58元≈88个月,约7.3年。也就是说,按现在我县的标准,等他67岁的时候,就拿回来了所有本钱,接下来的都是政府在给你贴钱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