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5-32284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5〕4号
成文日期: 2025-03-13
关于2024年黎川县厚村乡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三批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5〕4号
关于2024年黎川县厚村乡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三批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厚村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24年黎川县厚村乡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三批资金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厚府文〔2025〕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4年黎川县厚村乡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三批资金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黎川县厚村乡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三批资金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厚村乡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501-361022-04-01-376731 。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厚村乡厚村村、三源村。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024年黎川县厚村乡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三批资金项目包含3个子项目:
(1)厚村乡厚村村水沟工程:水沟长560米,宽0.8*0.8米,过桥板10块。
(2)厚村乡三源村何林马路护磅工程:新建护磅长31米,上宽0.6米,下宽1.4米,高2.5米,修复厚0.2米水泥路面17*3.1平方米。
(3)厚村乡三源村许源组便桥工程:便桥长9米,宽3.5米,引路水泥路面35平方米,围堰10立方米,八字墙4面。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45.3万
元,其中:(1)厚村乡厚村村水沟工程投资金额约28万元;(2)厚村乡三源村何林马路护磅工程投资金额约7.6万元;(3)厚村乡三源村许源组便桥工程投资金额约9.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三批资金及乡镇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抄 送:县统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