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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LCX0036/2025-15208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3-25
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扶贫 | 行政法规、规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2 | 规范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4 | 贫困人口识别 |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5 | 贫困人口退出 | ·退出计划 ·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 ·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6 | 扶贫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资金名称 ·分配结果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7 | 年度计划 |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8 | 精准扶贫贷款 |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9 | 扶贫
| 项目库建设 |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10 | 年度计划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11 | 项目实施 |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12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12317)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13 | 社会 救助 | 政策 法规 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14 | 监督 检查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15 | 政策 法规 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16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17 | 审核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乡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18 | 审批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19 | 社会 救助 | 政策 法规 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20 | 办事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21 | 审核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乡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22 | 审批 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23 | 社会 救助
| 政策 法规 文件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24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25 | 审核 审批 信息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26 | 养老 服务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27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策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预算部门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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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 √ | ||||||||
29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 | ||||||||
30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政府网站 | √ | √ | |||||
31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政府网站 | √ | √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 √ | |||||||||
32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策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预算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33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政府网站 | √ | √ | |||||||
34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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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策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预算部门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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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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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自然资源局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含乡镇政府等)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38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39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拟征地听证 |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予以公开。按拟征收土地告知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拟征地听证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40 | 征收土地公告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 5.救济途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41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42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征收土地公告期满后,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置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43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征地听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44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45 | 农村危房改造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46 | 任务分配 |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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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农村危房改造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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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49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50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51 | 农村危房改造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52 |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53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54 |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55 | 舆情收集回应 |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56 | 互动回应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大舆情的,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57 | 公共文化服务 | 权限内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处罚 | 1.主体信息; 2.案由; 3.处罚依据; 4.处罚结果。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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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卫生 健康 |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 √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乡镇人民政府 | ■精准推送 | √ 行政相对人 | √ | |||||||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相对人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59 | 对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 √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乡镇人民政府 | ■精准推送 | √ 行政相对人 | √ | |||||||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相对人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60 | 卫生 健康
|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 √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乡镇人民政府 | ■精准推送 | √ 行政相对人 | √ | |||||||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相对人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61 |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政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 √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乡镇人民政府 | ■精准推送 | √ 行政相对人 | √ | |||||||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相对人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62 | 综合 执法
| 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绿化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63 |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64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65 |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66 | 综合 执法
|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67 |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3.执法依据;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6.处罚决定;7.救济渠道。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68 | 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3.执法依据;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6.处罚决定;7.救济渠道。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69 | 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70 | 综合 执法 |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71 |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72 |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3.执法依据;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6.处罚决定;7.救济渠道。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73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74 | 综合 执法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3.执法依据;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6.处罚决定;7.救济渠道。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75 |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76 | 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3.执法依据;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6.处罚决定;7.救济渠道。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77 | 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3.执法依据;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6.处罚决定;7.救济渠道。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 | √ | √ | |||
78 | 救灾 生产 | 灾情核定信息 |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79 | 救助审定信息 |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80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81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