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4/2025-33017
发文机关: 德胜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11
德胜镇党委政府职能配置(2025年)
单位名称:黎川县德胜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抚州市黎川县新店路与德胜大道交汇处附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0794—7518865
邮编:344606
主要领导信息:
颜红印,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易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9〕40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办发电〔2019〕122号)精神,结合德胜镇乡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德胜镇党委是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
第三条 德胜镇党委政府负责辖区内的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和执行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三)组织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本镇“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四)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六)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镇步伐;推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九)做好国防教育和征兵民兵预备役建设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好县直职能部门工作。
第四条 统筹设置镇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德胜镇设置下列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承担乡(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做好组织、宣传、文化、纪检、统战、武装、司法、群团等工作;负责人才开发管理、人事编制管理和老干部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
2.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建设、房屋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路灯、供水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本乡(镇)经济基础与产业发展服务;负责工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工作,做好各类经济指标考核的数据等统计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审计、科技创新、工信、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工作。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督办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交办事项;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司法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负责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6.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负责红色基因、农垦精神、知青文化、风土人情的挖掘、传承和发展,名胜古迹保护管理;负责自然风光、人文历史、民风民俗、自然资源、研学教育、基础设施、业态布局等休闲观光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建设、利用等工作。
(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德胜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退役军人服务、农保、医保、民政、计生服务窗口,镇财政所。主要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退伍军人相关服务。
镇财政所(财政结算中心)负责本镇财政预决算编制,统筹乡(镇)范围各项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负责乡(镇)范围内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做好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加强农村经济基础管理;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2.德胜镇综合执法队。履行镇辖区内综合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社会综合治理、文教卫生、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