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6/2025-33718
发文机关: 黎川县人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5-19
摆摊创业、享受补贴,快来报名吧
根据抚州市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安排要求,我县今年将支持14名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到乡镇、街道临时摊点经营场所低成本摆摊创业。如申请人数超过14人,将以抽签形式确定摆摊创业人员。
一、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有意愿在乡镇、街道的集市夜市等统一设立的固定或流动创业帮扶点创业的,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租借一套统一采购的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摆摊设备。稳定经营6个月及以上,并提供佐证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确定后,可享受一次性设备补贴,设备归摆摊经营者所有,同时补齐5000元差额。稳定经营未满6个月的,归还租借设备,不享受设备补贴。
二、扶持对象
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中已登记并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5.脱贫劳动力;
6.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7.连续失业 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
8.退捕渔民;
9.其他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申请流程
1.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3号窗口报名。
2.资格审核:人社部门按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确认:审核确认后,填写《黎川县“支持低成本创业”设备租借申请表》。
4.开始创业:审核通过的人员领取摆摊设备,在就业困难人员低成本创业人社帮扶点创业。
5.享受补贴:稳定经营6个月及以上,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收支流水情况
(2)经营现场照片
(3)视频资料等佐证材料
经人社部门审核确定后,可享受一次性设备补贴,设备归摆摊经营者所有,同时补齐5000元差额。租借设备未稳定经营满 6个月或佐证材料认定不合格的,不得享受设备补贴政策,先期租借的摆摊设备由人社部门统一收回。
四、报名地址、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3号窗口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9日
联系电话:0794-712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