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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42/2025-33977

    发文机关: 黎川县林业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5-30

黎川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发布日期: 2025- 05- 30 18: 1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黎川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规定,现将黎川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编制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黎川县林业

二、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三、法定代表人:胡华标

四、办公地址:黎川县日峰镇东方红大道186号

五、人员编制:本单位执法岗位事业编制45个,实有事业编执法人员45人。

六、行政执法类型:林业

七、执法类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审批、行政备案、行政调解、其他行政职权。

八、法定职责:负责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防沙治沙工作;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完成省、市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十、监督电话:0794-7121859

十一、救济渠道:如不服我局行政执法决定,可在接到我局行政执法决定之日起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黎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黎川县(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黎川县林业

2025年530

来源: 黎川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