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5-33528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5〕49号
成文日期: 2025-05-06
关于2025年黎川县日峰镇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5〕49号
关于2025年黎川县日峰镇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日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2025年黎川县日峰镇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函》(日府函〔2025〕4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5年黎川县日峰镇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黎川县日峰镇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日峰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504-361022-04-01-486292。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日峰镇十里村上裘组、中裘组、陶沅组、山下组。
四、建设工期:7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025年黎川县日峰镇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包含6个子项目:1、日峰镇十里村上裘组护磅工程,新建护磅1长70米,高3.5米;新建护磅2长60米,高3米;2、日峰镇十里村中裘组护磅工程,新建护磅180米,高3米;3、日峰镇十里村陶沅组护磅工程,新建护磅70米,高3米;4、日峰镇十里村山下组水陂及护磅工程,新建水陂一座长8米,宽5米;新建护磅长约145米,高约2.8米;5、日峰镇十里村山下组陂坝工程,新建陂坝一座长9米,宽8米;6、日峰镇十里村山下组水渠工程,新建60厘米*60厘米水渠300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08.9万元。其中:1、日峰镇十里村上裘组护磅工程投资约18.59万元;2、日峰镇十里村中裘组护磅工程投资约29.38万元;3、日峰镇十里村陶沅组护磅工程投资约14.11万元;4、日峰镇十里村山下组水陂及护磅工程投资约29.41万元;5、日峰镇十里村山下组陂坝工程投资约6.51万元;6、日峰镇十里村山下组水渠工程投资约10.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四月七日
抄 送:县统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