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ZF053/2025-34156
发文机关: 黎川县自然资源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6-19
关于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黎川段)新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日峰镇)
黎土征预告〔2025〕3号
日峰镇光明村、店前村、连源村、联盟村、十里村及村民:
根据省政府高速公路建设部署要求及我县发展的需要,依据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拟征收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黎川段)新建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日峰镇光明村大源组、黎壁头组、松一组、松二组,店前村安丰组、刘家窠组、寺前组、席家组、许家组,连源村白沙组、武家坊组、西坑组,联盟村、联盟村百顺组、山背组、竹陂组,十里村、十里村裘坊组、下裘组,面积约809亩(面积、权属和地类以最终现场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本预公告下发后,将适时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有关要求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建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告知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4日。
特此告知。
联系单位:黎川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员:张学平
联系电话:0794-7522823
黎川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