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6/2025-36588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9-05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黎川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黎川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方案(试行)》(赣府厅字〔2023〕7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抚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字〔2025〕14号)有关要求,坚持“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理念,筹建黎川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以下简称“县中心”),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赋能我县“1+1”首位、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特制定建设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聚焦陶瓷产业、家具产业、新材料产业、食品产业、特色农业与深加工产业等产业,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借助县科创子基金跟进,精准激发企业“真需求”;深化科技定向招商,着力推动成果“真落地”,形成“需求-研发-转化-产业化”闭环,建设黎川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打造抚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黎川模式”。
二、建设目标
2025年3月,启动建设黎川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2025年4月,县中心进入试运营阶段。
2025年5月,全面建成县中心。
2025年全县确保1-2个项目落地,5年内全县确保6-8个项目落地。
三、服务体系架构
在全县构建“1+Y”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即:1个县中心;Y个服务平台。
县中心作为抚州市“X中心”之一,由县科技局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共建,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等部门共同参与管理。县中心作为市中心的基层服务支点,“1+Y”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形成县-园区-乡(镇)三级服务全覆盖,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四、运行机制
县中心携手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科创中枢,联动头部企业、链主企业、研发型企业等创新主体,协同基金公司、产投机构、创投机构等资本力量,汇聚各方创新资源,配合县商务部门、企业开展科技定向招商,成为引领黎川县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新动能。
(一)建设Y个服务平台
1.园区成果转移工作站。依托专班各成员单位建立园区成果转移工作站,重点对接服务园区规上企业,定期走访企业,摸排真技术需求并分类建档,组织企业参加市中心开展的成果推介和项目路演活动,不定期开展产学研对接会、专家企业行等活动,并向企业提供技术评估、知识产权运营、科技金融等专业化服务。
2.人才服务平台。携手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特派团和县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创中枢的专家人才组建县级科技专家库,建立县中心专家驿站,重点为企业提供产业指导、技术支持、科技政策解读、项目申报等服务。
3.产业技术联盟。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陶瓷、家具、新材料等特色产业技术联盟,推动行业共性技术攻关与共享,助力行业产业转型升级。
4.信息发布平台。依托市中心信息发布网建立县中心信息发布平台,不定期向企业发布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信息,并向省、市中心报送企业真实技术需求。
5.要素汇聚平台。汇聚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资源和力量,通过摸需求、推项目、架桥梁、强保障,推动建立科技招商、科技金融等政策汇集地;基金跟投、投贷联动等银企合作汇集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汇集地。
(二)开展四项工作
1.摸需求。组建科技成果转化专员队伍,以县首位产业和特色产业为主攻方向,入园入企,深入挖掘技术需求,精准凝练建立技术需求库,并借助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科创中枢联系跟进。
2.推项目。坚持需求导向,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科创中枢、创新主体、资本力量的沟通合作。聚集符合“四个条件”(成果至少达到中试水平,有投资方,能迅速实现工厂化生产,有应用场景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建立成果周转池,实力赛出研发“真成果”。同时,借助县科创子基金跟进,将科技成果转化与定向招商、科技招商、资本招商密切结合起来。
3.架桥梁。依托市县联通、市县一体的信息发布网,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不定期发布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信息。围绕县区主要产业方向,向园区、商务部门、企业等动态推送项目,经常性组织企业参加市中心开展的成果推介和项目路演活动。在东华理工大学黎川产业研究院内建设专家驿站,为县外专家来黎调研产业提供工作和生活必要条件,扎实铺就转化“真通道”。
4.强支撑。深化科技定向招商,打造基金丛林,县黎源工创投公司负责组建县科创子基金,并派员入驻县中心。依托县两个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研究智库,为产业发展、项目研判、项目申报等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服务。同时,加强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根据本地产业方向组建技术经纪人队伍,着力推动成果“真落地”。
五、保障措施
在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专班的领导下,建立县科技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陶瓷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工业园区管委会、县黎源工创投公司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县中心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每年安排运行经费50万元,用于县中心工作人员考察交流、学习培训,宣传,办公设备用品购置,专家的服务费、差旅费和食宿费,承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场费用等,根据实际需求和支出进行拨付,确保资金使用与具体支出相匹配,同时,依据《抚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目标项目认定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对被抚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班认定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目标项目(成果产业化项目、成果中试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给予每个认定项目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运行经费中列支。
根据《关于印发抚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字〔2025〕14号)文件要求,由县财政出资,认缴市级科创母基金首期实缴缺口资金的1/30(约800万元)。
附件:黎川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专班
附件
黎川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专班
组 长:万国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咏梅 县政府副县长、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全晓良 县科技局党组书记
赖雅婷 县科技局局长
刘 真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俊清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裘文兵 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易 晶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小飞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宝珠 县陶瓷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周晓书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姜兰华 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主任
邹志勇 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潘海伟 县黎源工创投公司董事长
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赖雅婷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县科技局:与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共建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负责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提出年度财政资金安排和分配计划及绩效目标;组织开展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绩效管理,参与科技定向招商。
县发改委:负责在产业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布局等方面优先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推动科技成果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中的应用。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与县科技局等部门按程序确定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事项;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审核县科技局提出的年度资金分配计划和绩效目标并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
县审计局:负责根据专项使用范围,对县财政安排给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高效。
县工信局:负责围绕全县产业方向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上级部门制造业中试平台相关政策。
县商务局:负责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开展科技定向招商。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依法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知识产权保障。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力度创新科技金融产品,营造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金融生态。
县陶瓷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推进县首位产业陶瓷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参与科技定向招商。
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负责推进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支持县中心建设,负责园区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县黎源工创投公司:负责组建县本级科创子基金,参与科技合作、科技定向招商。
【黎民之音】第十一期:关于《黎川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