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5/2026-38135
发文机关: 黎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4-02
重要提醒|2026年1月1日起,这五类化妆品禁产禁售!消费者、经营者速看
致广大消费者、化妆品经营者: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管理等有关事宜的公告》(2021年第150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已于2025年12月31日正式结束。自2026年1月1日起,上述产品不得继续生产、进口或销售。为守护消费安全、规范市场秩序,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政策核心要点
原《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将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共9类产品列为特殊用途化妆品。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将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五类产品移出特殊化妆品管理范围,并设置5年过渡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过渡期内允许销售的相关产品,其原批准文号格式为:国妆特制字G/国妆特进字J + 四位年份自然数 + 四位注册顺序数。过渡期结束后,原批准文号(国妆特制字G/国妆特进字J+年份+序号)自动失效,相关产品一律禁止生产、进口、销售。


二、致化妆品经营者:立即自查,规范经营
1. 全面清仓自查。尽快排查库存、在售产品,立即下架停售上述五类标注原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的产品,杜绝违规经营。
2. 严格进货查验。采购化妆品务必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或“化妆品监管”APP核验注册备案信息,留存供货方资质、进货票据与产品合格证明。
3. 严守宣传底线。严禁对普通化妆品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不得宣称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等原特殊化妆品功效。
4. 履行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化妆品监管法规,主动配合监管部门检查,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致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依法维权
1. 购买先查信息。选购化妆品时,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或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注册备案状态、批准文号及功效宣称,认准合规产品。
2. 警惕违规产品。2026年1月1日后,市场上仍销售标注原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的上述五类产品,均属违规,请勿购买使用。
3. 主动维权举报。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上述产品,或存在虚假宣传等行为,请保存好产品包装、购买凭证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化妆品安全事关群众健康。黎川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