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副县长陈俊华:协助县长分管农业、新农村建设、林业(含森林公安)、水利、农机、气象、扶贫开发、移民、交通(含公路、稽征、汽运公司、铁办、交通安全)、招商引资、外经贸、驻外机构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团县委的联系、协调工作。